返回列表 发帖

张祥龙:现象学如何影响了当代西方哲学?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Mon Dec 20 09:29:24 2004)



当代意义上的现象学(Phaenomenologie)于二十世纪初由犹太裔的的德国学者胡塞尔(E
. Husserl,1859-1938)创立,其后在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中产生重大影响。胡塞尔的
现象学为当代欧陆哲学提供了一个较严格的方法论“工作平台”,在这一点上有些类似于
弗雷格对英美分析哲学的贡献;由此而[与生命哲学、结构主义和弗洛伊德心理学一起]激
发出一大批第一流的哲学思想家,比如舍勒、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布尔特曼、阿多诺、
哈贝马斯、布洛赫、阿伦特、萨特、梅洛-庞蒂、莱维纳斯、利科、福柯、利奥塔、德里达
等等,甚至结构主义的思想先驱雅各布森也受到胡塞尔学说的吸引。而且,现象学方法的
思想效应也绝不止于狭义的哲学(本体论与认识论),而是扩展到伦理学、美学、心理学
、政治思想、文学批评、艺术思想、历史学、社会学、神学等。它在英语国家的哲学界也
立住了脚。二十世纪后半,现象学引起非西方地区的知识分子的关注,比如中国所处的东
亚就已经和正在受到现象学运动的波及。总之,尽管胡塞尔很想将现象学造就成一门“严
格科学”,他创立现象学的著作也名之曰“《逻辑研究》(1900-01)”,而且“朝向事情
本身!”的现象学口号有时让人误以为这是一种客观实在论的倾向,但现象学最大最持久
的影响还是在与人的生存方式的含义有关的研究上,或不很明确地说成是在人文学科与社
会科学的问题领域之中。此外,现象学也关注传统形而上学的和认识论的问题,往往给予
新的解答。这一承续传统的倾向与分析哲学、起码是前期分析哲学很不同。至于现象学研
究的重点,在胡塞尔之后,也由关注意识结构转向了关注人的生存形态、价值形态和语言
的深层意义等方面来。

要在一篇短文中全面说清此论文题目所标示的问题是不可能的,因此,以下将集中讨论现
象学研究的方法论特征的演变途径,由此看出现象学是“如何”(wie, how)影响到当代
西方哲学及思想文化的。



一.胡塞尔现象学的新方法论视野

如此难读难懂的胡塞尔著作,之所以能产生那么大的思想影响,是由于它有助于解决传统
西方哲学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或困难,即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当柏拉图通过区分具有普
遍性的理式(eidos,Form)与个别的现象存在者的方式来解决巴门尼德斯的“存在”问题
时,就正式造成了这个难题。亚里士多德反对这种割裂一般与个别以及“尊一抑多”的做
法,提出个体是实体,并追究那使个体成为个体的“形式”的含义。但由于他已处于柏拉
图的方法论大框架的笼罩之中,所以并未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他断言神(终极实在)只
是纯形式而无质料,说明即使对于亚里士多德,个体的实体性最终还是要到“一般”之中
寻找。这个问题在中世纪主要表现为唯实论与唯名论之争,到近代则表现为唯理论与经验
论之争。康德的批判哲学努力使一般(认知形式)与个别(感性杂多)相交,尤其反映在
他的《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的“范畴演绎”里。他在其中探讨先天概念如何能与直观相
联结,以构成现象。但这位走在时代之前的思想家在此书第二版中退缩了,耽误了对这个
难题的实质性突破。胡塞尔之所以认为现象学是“一切近代[西方]哲学的隐秘渴望”(《
观念1》62节),就是因为它解决了或起码很有助于解决这个关键问题。

他的方法上的突破来自这样一个新见地:当我们直观或感知事物时,并不像传统哲学——
不管是经验论还是唯理论——所认为的那样,是先接触到特殊的杂多,然后通过某种方式
再联结它们;或者说,并不是将接受特殊的杂多与对它们的联结分成两步走。只要我们凭
借“还原”而面向事情本身,就会“看出”或明了这是一个“一气呵成”的意向构成的过
程,即意向行为激活感觉材料,并在统握(auffassen)这些材料时直接感知到一整个意向
对象的过程。之所以能够这样,是由于人的意识最内在的存在方式——内时间体验——使
得人的意向性行为可以活动于前对象化的边缘域(Horizont,视域)之中,其中潜藏着由
时间体验的“被动综合”所提供的感觉材料,以及这些材料之间的联系可能,时刻“准备
好”被激活和统握。(见胡塞尔的《观念1》和《经验与判断》)因此,一般与个别的区别
就不再是存在论意义上的,而只是不同的统握方式的产物。个别中潜藏着一般,一般也浸
透于个别之中,于是就有了“对本质做直观”和“范畴层次上的直观”的可能。以这种方
式,胡塞尔为当代西方哲学提供了一个相当严格的思想突破口。



二.从意向对象到非对象的意义体验

胡塞尔改造了布伦塔诺的意向性理论,并通过这个现象学的意向性结构来解决传统哲学的
问题。这种改造之所以可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吸收了威廉·詹姆士在《心理学原理
》中提出的“意识流”学说,[1]形成了关于边缘域和内时间意识流的思路。这个思路到他
思想后期的发生现象学阶段,就产生了“生活世界”等学说。总而言之,边缘域学说的要
义在于:在一切意向对象化之前,在边缘域中总已经有了非对象地生成意义的可能。这种
边缘境域可以被理解为外知觉视域、内时间视域或总体性的生活世界,其中孕育着、潜伏
着各种可能,但还未(noch nicht)在任何意义上被特化为对象或有自己特性的存在者。
因此其中有一种生成式的模糊性、不可确定性。说到底,现象学讲的意向性活动的最根本
的原动力或原综合就来自于它。然而,后期胡塞尔虽然越来越意识到这种前对象的边缘域
的必要与重要,但始终未能“正视”它,也就是未能视它为最真实的存在和意义源头,只
让它扮演一个过度的、准备的和边缘的角色。对于他,最真实者是先验的主体性这个收敛
极,任何意义都必须依附于各种意向对象,意识总是关于某个意向对象(“某物”)的意
识。

可见,胡塞尔的意向性学说,即意向性行为构成意向对象的学说,提供了这样一个思想结
构,其中既有比较倾向于传统哲学的维度,比如主体性与意向对象这些可定义化、中心化
或概念对象化的东西,又有一个相当新鲜的维度,也就是那不可定义化、概念对象化的,
但同时又使得意义和对象的构成得以可能的边缘域。正是这后一个维度吸引了新一代哲学
家们的极大兴趣,通过深化它的含义并为它找到新的表现途径,他们提出了各自的新学说
。主要以这种方式,现象学影响了当代西方哲学。



三.舍勒的情感-位格的现象学

受到胡塞尔意向性思想的影响,舍勒(Max Scheler,1874-1928)在他的名作《伦理学中
的形式主义与实质性的价值伦理学》(1913-16)中提出了不同于传统的形式主义(康德)
与效果主义(如功利主义)的新伦理学思路,即一种建立在“情感先天论”(Apriorismu
s des Emotionalen)之上的伦理学的可能。[2]他反驳了康德的这样一个看法,即一旦伦
理学与情感(爱与恨)有关,就只能投向经验主义,诉诸于心理学和美学。在他看来,正
是“现象学的分析”使我们能发现情感的“行为等级与其内容的本性”,由此而看出其中
一个与感觉领域无关的“精神层次”。(《伦》84/65)现象学的本质直观方法不仅使人看
到感知与思想中的自明的“自身被给予者”,而且可以让人直观到情感中的自明价值,所
以,确实有一种价值认知、道德认知(sittliche Erkenntnis)或道德洞见(sittliche
Einsicht),它使得一切道德的态度可能。康德只看到“责任意识”,却看不到这种发自
情感的“道德洞见”的真实性。(《伦》88/69)

但是,舍勒特别强调他讲的道德洞见和价值直观(Wert-Erschauung)所看到的不是对象,
而是本性(Wesenheiten),不是“对象的规律”,而是“实情的相互关联”(Sachzusam
menhaenge)。(《伦》86/68)所以,对他来说,伦理价值的承载者“位格”(Person,
人格)绝不是任何对象,绝不同于“自我”(Ich)。这自我本身也还是一个对象,(《伦
》374/374),因此它不可能[像唯心论者讲的那样]是对象和世界的条件。(《伦》378/3
79)但位格却不是对象,因为它是“活在[意向]行为的实施之中的”(in ihrem Aktvoll
zug lebende),(《伦》386/387)而“一个行为(ein Akt)绝不是一个对象,因为行为
的本性决定它们它们只在其实施之中才被体验到。并且在反思(Reflexion)中被给予。因
此,一个行为也不能通过第二个或某种反观的行为而又成为了对象,因为即使在那使得一
个行为(超出其混然实施状态)被知晓的反思中,这个行为也绝不会是一个‘对象’;这
个反思的认知‘伴随着’它,但并不将它对象化。”(《伦》374/374)在这个非对象的意
义上,近乎海德格尔讲的“Dasein”(缘在),位格就超出了近代的主体观,以及一系列
由这种认知型的主体观带来的认识论和本体论的二元区别,如内感知与外感知的区别和一
切以“我”为内、以“物”为外的区别。于是,舍勒就这样来定义位格:“位格是根本不
同的行为的具体的和自根自本的存在统一,它本身先行于一切根本的行为区别(特别是外
在与内在知觉的、外在与内在意愿的、外在与内在感受的、爱与恨的等等区别)。人格的
存在为所有根本不同的行为‘建基’(fundiert)。”(《伦》382-383/383)

由此可以看出舍勒虽然从胡塞尔那里吸收了不少重要思想,但他自己思想的新取向却是非
对象化的。他与胡塞尔的不同在于,他讲的位格或人的伦理本性是活在行为的实施之中的
,甚至反思都不会使这些行为的实施成为对象,而只能使它们被觉知,所以这位格是完全
非对象化的自足整体,不会从理论上被收敛为一个先验主体极。一个纯粹的理智主体、意
愿主体或任何可对象化的自我,都不是位格。换言之,位格是活在人的生存活动(行为的
实施)之中的、既非经验主义亦非形式主义的价值源头。而且,舍勒所讲的出自情感的道
德洞见就是自足的和原发的,并不以胡塞尔强调的认识论意义上的“感知”或“基本的客
体化行为”为出发点,这都是他改造胡塞尔的本质直观思路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他的
位格观的确近乎海德格尔讲的“Dasein”(缘在),实际上或可视为Dasein的先驱,只不
过还有些“道德主体”的味道(比如强调它的精神性、非身体性)罢了。可以说,他的学
说处于胡塞尔与海德格尔之间,起到了思想桥梁的作用,但同时以自己的独特性而自成一
家。



四.海德格尔的生存境域化的现象学

相比于舍勒,海德格尔与胡塞尔的个人接触要更多得多,但他对胡塞尔思想的改造也要更
深刻彻底。他欣赏胡塞尔的“现象学直观”、特别是“范畴直观”方法中包含的这样一个
见地,即就在原本的“个别”知觉中,有普遍意义的联系已经隐现了,人的原初经验中就
包含着理解与交流的可能。比如,在他的《存在与时间》倒数第二稿《时间概念史导论》
(1925年夏季学期讲课稿)中,他这样看待胡塞尔的意向性学说:“胡塞尔的关键贡献在
于,他并不在现成的教条和前提的指向中来观看,而是在对现象自身的指向之中看出,知
觉就是使自身去指向或对准(Wahrnehmen ein Sich-richten-auf ist)。”[3]海德格尔
马上批评他的论文导师、新康德主义者里克尔特对现象学和意向性学说的误解。里克尔特
认为知觉这样的表象(Vorstellen)不是认知,所以其中是不会有意向性这种赋予对象以
意义或价值的行为的,只有判断这种具有超越性和价值对象的行为中才可能有意向性。海
德格尔指出,里克尔特之所以有这样的偏见,是由于他受近代以来关于主体与客体、身体
与心灵的关系的认识论教条的束缚,看不到任何活生生的人类行为中都已经有了这“使自
身去指向”的意向活动。“意向性是活生生体验的结构(Struktur der Erlebnisse),不
是事后才加上去的关系。”[4]

在这些似乎赞同胡塞尔的阐释中,已经隐含了对胡塞尔学说的改造,因为海德格尔理解的
“活生生体验的结构”不限于胡塞尔关注的意识意向结构(意识的同一化行为对感觉材料
的统握,由此而构成并指向相应的意向对象),而首先是人的实际生活经验本身的体验结
构,它的一个最重要特点就是还未将体验者(主体)与被体验者(对象)加以分离,因而
在更根本的意义上是“前对象化的”和“前反思的”。比如,海德格尔举了一个在我们生
活中自然地知觉一把椅子的例子;一个人走进一个房间,顺手推开一把椅子,因为它挡了
道。[5]我们就是这样在环境的潜在关联网或活生生的体验结构之中知觉椅子和各种东西的
,其中当然就有动态的和自发的“使自身去指向、去对准”。在原本的意义上,从来也没
有像胡塞尔讲的那种对一个孤立对象所做的纯观察知觉。“在严格的意义上,这被知觉者
就是这如其原样地被知觉本身;确切说来,并以这把椅子为例,它的被知觉就是这把椅子
在其中被知觉的样式、方式和结构。……被知觉自身就意味着此种存在于其被知觉的样式
与方式之中的存在者。”[6]胡塞尔当然也强调要如其原样地来知觉对象,并为达到这个境
界而还原掉了自然态度中的“存在者自身”,而只在意向行为对于意向对象的构成方式中
来看待这个被知觉者。但是,他的还原同时也剥离了对这把椅子的通常知觉活动所原发地
、前反思地涉及和卷入的“样式、方式和结构”,还是在反思中来考察一个主体知觉一个
孤立客体的意向构成方式。[7]所以,他讲的那在意向行为中被构成的意向对象,比如在这
个意义上的这把被知觉到的椅子,就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存在者自身”,而不是海德格尔
讲的“存在于其被知觉的样式与方式之中的存在者”。这样一个差别造成了海德格尔的前
对象化的、解释学化了的现象学与胡塞尔的反思对象型的意识现象学(不包括胡塞尔后期
的发生现象学)的重大不同,也是海德格尔形成自己思想时的一个关键的发力点。

胡塞尔后期的发生现象学也讲一个前述谓的、前对象化的意向发生结构和体验,讲这种意
义上的“生活世界”,这都与海德格尔的思想倾向更靠近,但海德格尔讲的实际生活经验
或实际性(Faktizitaet)还是与之不尽相同,因为海德格尔不再认可“先验主体性”的最
终真实性和生活世界经验注定要趋向科学认知型的意向对象观。海德格尔现象学的出发点
是更境域化的、非对象化的,特别强调在一切对象化及主客分离之前的意义生成与领会方
式的源头性。比如人使用工具、与“人们”一起混世、不知其所指地畏惧、在还未现实地
死亡时的“朝死的存在”、在时间的出神态(Ekstase)中与世界相通等等,都要比相应的
对象化的认知方式和体验方式更原本。这也就是“人总已经对‘存在’有所领会了”的意
思,因为“存在”(Sein)与“存在者”(Seiende)的区别就可以视为是“前对象化的意
义生成”与“被生成的对象及其意义”的区别。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以赞许的口气叙述舍勒的观点:“位格不是物,不是实体,
不是对象。”[8]这样的位格就不是心理学意义上的,因为“位格的本性就在于,它只生存
于对意向行为的实施之中;因此,它依其本性就不是对象。”(《存》48页)海德格尔对
舍勒(及胡塞尔)的主要批评是:他讲的位格虽然已不同于康德的形式主体,[9]也不同于
心理主义的“自我”,但其存在论的根基却未得到深究,它的“Da-sein”(在缘)的生存
方式未得到思想上的领会。(《存》48页)这些生存方式的非对象性首先并不表现为精神
超越性和意愿主体性,而恰是表现在人与世界还不分彼此的混世(“存在于世界之中”)
的诸形态中,显露于“对意义状态的因缘整体的揭示”(《存》210页)里。所以,海德格
尔的《存在与时间》就以对“缘在”(Dasein)或人的生存形态的分析为主线展开。缘在
是人的原本实际生活经验本身的境域显示,它的“实施”(vollziehend)方式的非对象性
比舍勒讲的还要根本,连精神与世俗、意愿与非意愿、(伦理学意义上的)善与恶、反思
与前反思意识这样的二元区别也“忽视”掉,“还原”掉。因此,它是在更原发的存在论
维度中来生成(ereignen, bilden)意义与领会。从海德格尔对舍勒的多次评论中可以看
出,他肯定受到过舍勒的非对象化的“道德洞察”和“位格”思路的影响,但将它非伦理
学化、非主体化和非宗教化了。这里,不仅是前对象的关系趋势在构成意义和现象,而且
,“一个现象必须被这样事先给出,以至它的关系意义就被维持在悬而未定之中。” [10
]这种“悬而未定”意味着不受任何对象域的规定,但它本身又绝不缺少原本的含义;相反
,这正是原发的、还未被二元化思路败坏的纯意义实现的方式和可能性。只有这样的领会
与揭示才能不“止住”、不阻碍人的生活流,而是就其本身的状态来显示它。这也就是海
德格尔所理解的“现象学”的含义:“让那显现(zeigt)自己者,以它从自身来显现自己
的方式,被从它自身那里看到。”(《存》34页)



五.萨特的现象学变奏

让·保尔·萨特(1905-1980)和梅洛-庞蒂(1908-1961)是现象学在法国最著名的代表人
物。萨特的主要哲学著作是《存在与虚无》(1943年),在其中他仍然坚持胡塞尔的意识
分析的方向,并因此而似乎很不同于海德格尔的“生存分析”。但实际上,他最关注的也
是胡塞尔意向性学说中的非对象化的维度,也加以转化与深化,由此而发展出一套新颖的
术语、思路和阐析风格。他还从《存在与时间》中吸收了大量的东西,因此他的意识分析
也像海德格尔的缘在解释学一样,是对人的生存处境本身如何构造意义的方式的揭示。


萨特引用胡塞尔的一句名言:“一切意识都是对某物的意识”,[11]但他的解释却去掉了
这句话中的“设置(posit)意向对象”的隐含之义。比如,我对一张桌子的意识,并不意
味着我将这桌子的表象设置为我意识中的内容,或仅仅将它把握为一个被意向行为构成的
意向对象;也不意味着我可以在反思意识中将这个意向对象当作与前反思意识所体验到的
那张桌子完全一样的对象来考察。“一张桌子,即使是作为表象,也不在意识中。桌子在
空间中,在窗户旁边,如此等等。事实上桌子的存在对意识来说是不透明的中心。……我
此刻的所有倾向,都超越自身,指向桌子,并被它吸收进去。”(《无》9页)这也就是说
,意识并没有它自己的一个天地或内结构,能以它自己的方式来接受和安置知觉对象,甚
至可以再后退一步,在反思中悠闲地、客观地研究和“把玩”这些对象及其提交的方式。
情况反倒是:意识在知觉这个对象时,是超越了自身而完全投入或融入这个体验的,它与
这个体验或这个被体验的对象是无法从存在论上分离的。“意识是对某物的意识,这意味
着超越性是意识的构成结构;也就是说,意识生来就被一个不是自身的存在支撑着。这就
是我们所谓的本体论证明。”(《无》21页)所以萨特责备胡塞尔“把‘意向对象’看成
一个非实在,一个‘意向行为’的相关物,而且它的存在就是被感知,从这时起他就完全
背弃了他自己的[意识是超越自身的]原则。”(《无》21页)这就是萨特的前反思的或非
反思的意识观,受到海德格尔的深刻影响,是萨特《存在与虚无》一书中全部精彩讨论的
起点。

这种看法的要点是:人的意识的最原本的形态是完全投入实际体验的前反思意识,它与被
体验者不可尽分,但又以边缘的方式“意识到自身是这个认识”(《无》9页)。这是人类
一切意识活动的源头,反思意识不过是它的某种变样,并不能真正将它作为一个对象来把
握或超越。萨特举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来说明,比如我在数烟盒里的香烟或专注
地写字时,完全投入这个活动,被它吸收;这时我并没有关于这个活动的设置性意识,也
就是没有将这个活动当作一个[相比于活动所及对象是更]高阶的对象来把捉;但我对它却
有一种“非主题的”边缘意识。所以,“如果有人问我:‘你在那里做什么?’我会立即
回答:‘我在数香烟。’”(《无》11页)这说明前反思意识中已潜藏着反思意识的可能
,它使我可以在必要时(比如别人询问或事后回忆时)以反思的方式意识到那刚刚过去的
前反思意识。前反思或非反思的意识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意识,反思意识不过是它的一种
变样,以适应环境的某种要求,并不能由此而增加它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这种前反思意识
实际上就是胡塞尔讲的边缘域、特别是内时间意识的边缘域结构的直接显身。按照这个思
路,笛卡尔的“我思”也要以这种前反思意识为前提,而阿兰讲的“知,就是知自己在知
”是不成立的,(《无》11页)因为它的本意是在说:只有反思的知(“知自己在知”)
才是知,其实“自己在(前反思地)知”就已经是知了,而且恰恰是最原本的知。于是,
苏格拉底的说法,“不被审视或反思的生活是无意义的”,从哲理上也就不能成立。意识
的生存(方式)要先于其可被反思的本质,决定其存在。“意识没有实体性,它只就自己
显现而言才存在。”(《无》15页)

因此,从这个前反思的角度看,为意识存在的不只是表象或意向对象,而更是对意识不透
明的自在的存在,它们是其所是;而意识本身则毫无自己的内容,总在靠对于异己的某物
的意识(完全投入)而存在,因此它永远是其所不是,不是其所是。然而,通过这种与任
何现成者、自在者的错位,它恰恰维持了自己的超越性,成为“自为的存在”。因此它的
存在本性即一种发生性的虚无化。萨特写道:“(一)意识不是它自己的动机,因为它是
所有内容的空洞。这就把我们推到一个反思前的我思的虚无化的结构中;(二)意识面对
它的过去和将来,正如面对一个它按不是的方式所是的自我一样。这又使我们回到时间性
的虚无化结构。”(《无》67-68页)“人是使虚无来到世界上的存在。”(《无》55页)
这种虚无或无常,意味着人有一种逃脱不了的自由,总可能不是其所已经是、所正在是,
而背叛过去和现在的自己和任何规定。所以人在这种“随时可能”的虚无化面前,或者说
是在这种先于其本质(立脚点)的自由(背弃自己而跃下悬崖的可能)面前,感到焦虑、
晕眩,而且可以凭借这样的原本意识结构而“自欺(尽量将自己对象化以掩藏这个要命的
自由)”,而“噁心”,[12]而自由得一无所是。《存在与虚无》的一切令人耳目一新的
揭示都从这个“存在与虚无”的根本的非对象化关联中涌出。



结语:

胡塞尔之所以能突破传统的看待感知和直观的模式,是凭借意向性学说,也就是意向行为
构成意向对象的学说。然而,为了从整体上说明这种构成的可能,他又必须借重于边缘域
或意识流的思路。而这个思路不仅导致他关于内时间意识构成的学说,而且促成了他后期
阐述的发生现象学。总之,他思想的发展有一个内在的趋向,即一开始强调直观行为及其
充实对象(自明的被给予者),继而要阐释这直观构成所依据的非对象化的前提或构成机
制;虽然他对此机制的认识越来越深化,但终未入其根本源头。后起者如舍勒、海德格尔
、萨特等则将强调的重心做一转变,直接以非对象化的构成机制为最原本者,且不可被超
越者,对象化的意识形态与生存形态不过是此根株上发出的某些枝杈花果而已。外人视这
种思路的转变为“非理性的”,实不知此朝向乃理性探讨本身所必趋者,谓之“原理性的
”可也。正因为这种趋向就出于“事情本身”或“思想本身”,因此,行此路者绝不止于
以上所及三人,欧陆哲学中有重大影响者几乎都顺乘此前反思的意义构成之流而放船搏浪
。如梅洛-庞蒂,就是沿着胡塞尔后期的发生现象学再向深处走,也吸收了海德格尔的不少
东西,尤其是存在论意义上的解释学前结构,发展出对于“身体”的一套独到的现象学理
解。对于他,身体(Leib)不同于可对象化的躯体(Koeper),是不可对象化的知觉场、
意义发生场和意义的纽结。[13]由此而打破了西方传统哲学两千多年来割裂身心的传统。
莱维纳斯则是从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出发而又超越之,从一个新的角度重新提出舍勒的问题
,使之具有了一个使人非对象化和非权力化的“脸孔”[14]。一句话,现象学的“朝向事
情本身!”的旨趣使得这个运动越来越“事化”、“情化”、“意境化”,而“非对象化
”了。



------------------------------------------------------------------------------
--

[1] 有关事实参见《现象学运动》,赫·施皮格伯格著,王炳文、张金言译,北京:商务
印书馆,1995年,161-165页。

[2] 德文原版:Max Scheler: Der Formalismus in der Ethik und die Materiale Wert
ethik: NeuerVersuch der Grundlegung eines Ethischen Personalismus, sechster Au
flage, Bern und Muenchen: Francke, 1980, s.84.  英文译本:Formalism in Ethics
and Non-Formal Ethics of Value: A New Attempt toward the Foundation of an Ethi
cal Personalism, tr. M. S. Frings and R. L. Funk, Evanston: Northwestern Unive
rsity Press, 1973, p.65.  以下引此书时在行文括弧中同时给出德文版与英文版的页码
:“《伦》前德/后英”。

[3] 海德格尔:《时间概念史导论》,《海德格尔全集》20卷,第41页。

[4] 同上书,第47-48页。

[5] 同上书,第37页,48页。

[6] 同上书,第53页。

[7] 不要忘记,胡塞尔在其反思式的现象学考察中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具体知觉或其他
的意向活动都有一个伴随着当下体验的非对象化的或前反思的自身意识,与事后才进行的
反思意识不同。不过,胡塞尔相信反思意识可以客观地、甚至是更有效地来考察前反思的
意识,看出其中的原本构成结构和方式,这却是海德格尔、舍勒与萨特等后来的现象学家
们不能同意的了。所以,胡塞尔仍然延续近代认识论的传统考察方式,认为在反思中对于
各种认知活动的独立探讨是普遍可行的,并由此而仍然坚持知觉相对于其他心智活动(比
如想象、情绪)的逻辑优先。海德格尔否认这种考察方式的原本性和普遍有效性,认为它
已经遗漏掉了最根本的那些发生结构,因为它已经止住或稀薄化了原本在流动中的意向行
为或各种认知的和生存的行为。所以,海德格尔也就取消了感觉直观在获得真理中的特权
地位。至于海德格尔在《时间概念史导论》中对于胡塞尔的直接批判,可见该书“预备性
部分”的第13节。

[8]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Sein und Zeit),Tübingen: Max Niemeyer, 第16版
,1986年,47页。以下引此书时在行文括弧中以“《存》德文版页码”形式标出出处。


[9] 海德格尔于《存在与时间》320页的长注中赞同舍勒在《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实质性
的价值伦理学》里对康德的主体观——自我概念、先验统觉——的批判。

[10] 海德格尔:《宗教现象学引论》(Einleitung in die Phaenomenologie der Relig
ion),《全集》60卷(《宗教生活的现象学》),Frankurt:Klostermann,1995年,第
63-64页。

[11] 萨特:《存在与虚无》,陈宣良等译,杜小真校,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第8页
。引者依据此书的英文版(Being and Nothingness: A Phenomenological Essay on Ont
ology, tr. H. Barnes, New York: Washington Square Press, 1956)对少数译文做了改
动。以下同。引文出处在行文括弧中以“《无》中译文页码”的方式给出。

[12] “噁心”对于萨特意味着生存的实际性与偶然性的味道;或自我被对象化为肉体存在
所产生的反应。

[13] M. Merleau-Ponty(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
n), tr. C. Smith, London: Routledge & Degan Paul, 1979年。还可参考张祥龙:《朝
向事情本身——现象学导论七讲》,北京:团结出版社,2003年,第6章。

[14] 参见伊曼努尔·莱维纳斯:“存在论是基本的吗?”,刘国英译,载《面对实事本身
——现象学经典文献》,倪梁康主编,北京:东方出版社,2000年,677-689页。



©2002-2004AllRightsReserved中国现象学网(www.xianxiang.com)
本站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转贴传播请保持文章完整并注明出处。

靳希平 现象学运动的发展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Mon Dec 20 09:30:23 2004)


现象学作为一种哲学流派,并没有像其他哲学思潮那样一峰突起,然后风靡某国的哲学界
,但是现象学的影响却十分深远、长久。它的许多基本原理和方法默默地浸透到20世纪各
种哲学思潮之中,因此出现了下列有趣的现象:除了奠基者胡塞尔之外,自从现象学问世
以来,在哲学界举足轻重、成为泰斗的纯粹的现象学家,寥寥无几,但是运用现象学方法
,受到现象学启蒙或影响的大哲学家却比比皆是。另外,现象学家们以及运用现象学方法
或原则的哲学家之间,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出发点,也没有统一的研究领域和对象,所以也
谈不上统一的理论风格或者哲学倾向。他们对现象学的基本方法与原则的理解也各执己见
。所以西方把现象学称之为运动而不是流派,是再合适不过了。

第一节现象学的起源及在德国的发展
在20世纪第一年,德国哲学家胡塞尔发表了《逻辑研究》一书。《逻辑研究》的问世,是
现象学诞生的标志。该书在当时德国哲学界引起了很大反响,很多人著文评论此书。它对
当时学哲学的大学生影响更大。许多哲学学生特意从其他大学转学到胡塞尔执教的哥廷根
大学学习。大约从1907年开始,一些最热心的学生除了听胡塞尔讲课之外,还每周举行一
次哲学聚会,烟酒相伴,或宣读论文,或即兴谈玄,既而形成了哥廷根学派。胡塞尔本人
很少跻身于这些活动。他甚至曾戏称这个小组进行的现象学研究为“小人书现象学(Bild
buch Phaenomenologie)”。这主要是因为,哥廷根学派的成员对现象学的理解,从开始
便与胡塞尔不同。

早在胡塞尔的《逻辑研究》发表以前,在慕尼黑大学执教的心理学家李普(T·Lipp)周围
聚集着一批学生,形成了一个哲学小组,专门讨论李普的心理主义哲学。《逻辑研究》发
表以后,该小组的学生们开始以研究、讨论该书的内容为主要活动,并渐渐由李普心理主
义的追随者转而热中于胡塞尔的现象学,并与李普展开辩论。胡塞尔还亲自去讲过课。这
样该小组便转变成为现象学运动中的慕尼黑学派。

这两个学派有一个共同特点,他们都直接受到《逻辑研究》中提出的描述现象学方法的影
响,遵循胡塞尔力主的“回到事物本身去”的现象学纲领,深入到不同的学科领域中,对
在本质直观中显现的“事物本身”进行直接的研究,并努力作出无偏见的分析描述。

1913年胡塞尔创办了一个哲学杂志《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鉴》,并在创刊号上发表了他的
第二本重要著作《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的第一卷。该年鉴成了现象学初创阶
段的理论阵地。很多现象学家参与了该年鉴的编辑工作,并在胡塞尔指导或影响下为年鉴
撰写书稿。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一书也是在该年鉴上问世的。年鉴共出了十一卷,
于1930年停刊。《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一书中,胡塞尔一方面将《逻辑研究
》中提出的方法系统化、完善化,同时又发展出了超验现象学理论,进而形成了现象学唯
心主义系统大纲,但这个体系并没有最终完成。他的学生们大都坚持《逻辑研究》的基本
立场,很少有接受胡塞尔后期理论的。

由于现象学运动发轫之处,就存在上述理论上的分歧,加之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
许多学生奔赴前线作战(其中有些死于战事。比如,为《逻辑研究》编写概念及人名引得
的克莱门斯便死于战事,所以到目前为止,《逻辑研究》三卷单行本一直没有索引。),
胡塞尔本人又受聘于弗赖堡大学。这样,哥廷根学派就此瓦解。慕尼黑学派一直在活动,
但与胡塞尔本人的现象学工作很少直接的联系了。

这两个学派中较重要的成员有:阿·赖纳赫(Reinach)、哈·贡拉特-马梯乌斯(Gonra
d-Martius)、马·盖格尔(M.Geiger),他们主要从事实在论的、或客观主义的描述现象
学的建设工作;另外还有阿·普凡德尔(Pfaender)、阿·韦茨格(Witzger),他们是这
一时期的现象学中从事描写心理学工作的代表。舍勒(Max Scheler)和希尔德布兰特(D
ietrich Hildbrand)则是客观主义的现象学伦理学家。

胡塞尔到弗赖堡任教以后,身边又聚集了一批新的学生,其中有用现象学方法研究自然科
学和数学问题的贝克尔(Oskar Becker)、研究本体论与美学问题的波兰籍学生因加登(
Roman Ingarden)、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纳粹分子残杀于集中营的犹太女学生施泰恩(
Edith Stein,改宗天主教后叫:Theresia Benedicta a Cruce)、创建了现象学的存在论
海德格尔、以及胡塞尔最重要的科研助手芬克(E·Fink)、兰德格里伯(Ludwig Landgr
ebe)。他们在现象学运动中各有建树。与此同时,马堡大学的学生伽达默尔(Hans-Geor
g Gadamer)则发展了现象学解释学。在梅茵茨,冯克(Funke)吸收现象学方法,建立了
新的先验哲学。

1935年,有犹太血统的胡塞尔日益感到纳粹威胁。在此期间,他应朋友之邀,赴巴黎和布
拉格举行哲学演讲。在准备这些演讲的过程中,胡塞尔又一次对自己的现象学作了总结,
并准备写一部长卷专著,把他一生的现象学工作系统化起来;与此同时,他又提出了人生
世界发生论的思想,以补充过去工作的不足。这些讲演受到法国等欧洲国家的哲学爱好者
的热烈欢迎。这些讲演加强了现象学在德国以外的欧美国家中已有的影响。

第二节法国现象学
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现象学在法国鲜为人知,只是在深受德语文化影响的阿尔萨
斯地区重归法国之后,通过该地区首府斯特垃堡大学基督教神学系教授赫林(Jean Herin
g)的宣传,现象学才开始在法国“发迹”。赫林是胡塞尔的学生和朋友。在赫林的影响下
,斯特拉斯堡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一直是法国现象学运动的中心。另外一些曾从学于胡
塞尔、后定居法国的外国移民,也为现象学的影响在法国的扩大做了不少工作,如利维纳
斯(Emmanuel_Levinas)、考伊雷(Alexandre Koyre)、库夫叶(A. Kojeve)和居尔维
茨(Georges Gurvitch)等。居尔维茨在1928-1930年开课介绍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
的思想。

1930年来自立陶宛的莱维纳斯(Emmanuel Levinas)发表了他的重要著作《胡塞尔现象学
的直觉理论》。这是在法国发表的第一部大部头现象学专著。莱维纳斯后来一直是现象学
运动中的重要思想家。但大多数法国哲学家首先接触的是舍勒的现象学。舍勒曾多次去法
国讲学(1924、1926、1928),他的著作也率先被译成法文在法国出版,并成为法国哲学
家讨论的对象。1929年胡塞尔在索尔邦(Sorbone)作《超验现象学导论》的讲演。这个讲
演对法国现象学的发展发生了很大影响,真正激起了人们对胡塞尔本人的现象学方法和原
则的兴趣。马塞尔和梅罗-庞蒂和莱维纳斯都听了胡塞尔的演讲。1931年莱维纳斯同普弗
艾夫尔(G·Pfeiffer)合作将胡塞尔的后期著作《笛卡尔的沉思》译成法文发表(德文手
稿1950年才发表于《胡塞尔全集》第一卷中)。在此前后有很多哲学家和心理学家(特别
是完形心理学的代表)在胡塞尔现象学影响下进行研究工作,发表了不少重要著作。这些
著作对法国现象学运动的主要代表人如萨特、梅罗-庞蒂和莱维纳斯思想的形成,对法国
存在主义哲学的诞生,都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通过他们的工作,在法国哲学界造成了
现象学的小气候。但是这个阶段的法国现象学主要是介绍和评论德国现象学家的研究成果
。他们独创性的研究尚不多见。这种状态一直延续到萨特开创性的工作开始之前。

起初萨特是通过莱维纳斯的现象学著作了解到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哲学成就的。1933-34
年间萨特作为奖学金生在柏林学习。他专心研究了胡塞尔、舍勒和海德格尔等人的重要著
作。其中胡塞尔的思想使他十分兴奋,他认为,他找到了一种全新的哲学立场。在这期间
,他写了一篇关于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文章。1936年便运用现象学方法对自我及想象进行
了研究,写出了《论自我》和《想象》(L\'Imagination 1936)。1939年又出版了《情绪
理论大纲》(Esquisse d\'une théorie des émotions ),1940年发表了《想像的东西
·现象学想像心理学》(L\'Imaginaire: Psychologie phénoménologique de l\'imagin
ation)一书。在这一系列著作当中,萨特基本上遵循着胡塞尔的研究路线,进行着现象学
的描述心理学研究,为他的存在主义思想的提出作了充分的准备。这些著作尽管不再是简
单的介绍和评论,但都没能超出胡塞尔的研究风格的范围,也就是还算不上独具风格的法
国现象学作品。与此同时,萨特发表了他的著名文学作品《呕吐》(La Nausée, 1938)
。这一作品中已经明显地表达了他后期哲学著作中占主导地位的存在主义思想。这里所涉
及的课题已经超出了胡塞尔充满学究气质的认识论现象学的研究领域,把视野投入了抽象
认识论所无力驾驭的人生世界:描述了面对事物的赤裸裸的实情,揭示出的人生自由的无
根性与无用性。1943年发表了他的第一部哲学巨著《存在与虚无》( L\'être et le né
ant )。这部著作中萨特把现象学方法用于解决他自己提出的独特的哲学问题,因此标志
着真正意义上的法国式的现象学的诞生。1946年发表了著名文章《存在主义与人道主义》
(L\'Existentialisme est un humanisme ),并引出海德格尔的公开信:《关于人道主义
的一封信》。1960他出版《辩证理性批判》(Critique de la raison dialectique )第
一部分,成为现象学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作。1971年又出版了《〈玩偶之家〉与福娄拜》(
L\'Idiot de la famille; Gustave Flaubert de 1821–1857 ),

梅罗-庞蒂是法国的另一位现象学大师,他是通过居尔维茨(Gurvitch)、莱维纳斯和居
尔威池(Gurwitsch)等一系列早期现象学学者的著作结识了现象学。而且,他通过与居尔
威池(Gurwitsch)等完形心理学家的个人接触,更清楚地了解到现象学与完形心理学或整
个心理学研究的关系。为了进一步深入了解现象学,他曾赴比利时卢汶大学的胡塞尔档案
馆去研究胡塞尔未发表的工作手稿。他在那里研读了《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一书的
第二卷和《欧洲科学的危机和先验现象学》未发表部分。梅罗-庞蒂的现象学工作更接近
胡塞尔的学院研究风格。他不满足于运用现象学的某些原则和方法分析具体事物;他更乐
于专门致力于现象学本身的发展工作。1938年完成、1942年发表了他的《行为结构》(,
La Structure du comportement )一书。1945年出版了《知觉现象学》(Phénoménolo
gie de la perceptio)。这两本书都是法国现象学的代表作。

二次大战以后,法国的现象学一直在发表中。此间积极从事现象学工作的主要代表是莱维
纳斯和利科(Ricoeur)。莱维纳斯(Emmanuel Lévinas)是最早将胡塞尔的思想介绍给法
国哲学界的早期现象学家之一。但他最有影响的独立的现象学研究完成于60年代,其代表
作《整体与无限》发表于1961年。另外一本重要文集《存在之外或本质之外》(Autremen
t qu etre ou audela de lessence),发表于1974年,其中包括了他1963-1972年间的一
系列重要论文。

保罗·利科(Paul Ricoeur)是当今法国最重要的现象学家。利科属于第二代法国现象学
家。他比上述三位重要现象学代表年轻不到10岁――萨特生于1905年,梅罗-庞蒂生于19
06年,莱维纳斯生于1908年,利科生于1913年――他是在二次大战中被俘,一直被监禁到
1945年。在监禁中他开始从事翻译胡塞尔的代表作《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第一卷的
工作。在他的法译本中附有对胡塞尔的的思想的评论、注释和一篇翔实的导论。1950年发
表了《意愿和不自主》(Le Volontaire et l\'involontaire )一书,开始了他的意志现
象学的研究。1965年发表了《解释》,1969年发表了《解释的冲突》( Le Conflit des
interprétations: essais d\'herméneutique),象征了他的解释学现象学的建立。法国
现象学从存在主义现象学发展到解释学现象学阶段。1983-1985年出版了《时间与记述》(
Temps et récit)共三卷。

当前法国的现象学运动是世界上最活跃的一支。他们的工作既有严格的文本研究,如H. B
irault, G. Granel,F.Dastur, D.Frank, M. Haar, E. Taminiaux(法语比利时),M.Ric
hir(法语比利时)等,也有独立的现象学工作, 如R.Brague, J.F.Coutine, D.Janicau
d, J.-L. Marion, E.Marineau ,J.-F. Mattei等人的用现象学对形而上学再思考,利科等
用现象学方法对政治哲学和政治学问题的研究。此外很有独具特色的Michel Herry的《本
质及其表现》(1962年),《躯体哲学与躯体现象学》(1965年),《物质现象学》(19
90年);近年现象学的宗教研究在法国越来越多,如Dominique Janicaud, J.-L.Marion。
人们甚至有“法国现象学的神学回归”的说法。



第三节美国现象学
北美哲学家与现象学的接触并不晚,但由于北美的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哲学传统十分强大
,所以它的影响一直十分有限,现象学运动发展较慢。只是在近20年现象学才渐渐博得广
大哲学爱好者的青睐。

早在1902年就有美国学生在胡塞尔门下学习现象学。但真正将现象学介绍到北美的是法伯
(Marvin Farber)和卡尔恩斯(Dorion Cairns)。法伯于1923-1924年,凯恩斯于1924
-1926年和1931-1932年就学于胡塞尔。他们回到美国后,法伯于1928年发表了他的博士
论文《作为方法和哲学原则的现象学》;凯恩斯于1934年发表了博士论文《在发展中的胡
塞尔哲学》。这两本书是当时美国哲学爱好者了解现象学仅有的英文专著。在这期间,19
31年出版了由W·R·Boyce Gibson翻译的《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英文本。胡
塞尔亲自为英文本写了后记。,尽管如此,法伯等人当时人微言轻,30年代在美国现象学
仍然鲜为人知。1931年在美国留学的沈有鼎没有听说过胡塞尔的工作也未能接触到胡塞尔
的研究成果呢,以至他当时写的一篇论文地重复了胡塞尔1900年《逻辑研究》的部分工作
。[1]

真正把现象学带给美国人的是二战期间的流亡美国的胡塞尔的学生们。纳粹统治德国并侵
占欧洲大多数国家之后,许多现象学者从欧洲大陆流亡北美,其中包括来自法国的阿·居
尔维奇(Aron Gurwitsch),来自奥地利的舒茨(Alfred Schutz)海·库恩(Helmut Ku
hn),舒茨( Alfred Schuetz) ,以及海德格尔的学生和情人阿伦特( Hannah Arendt)
,马克思的后裔威尔纳 马克思( Werner Marx)等等。他们在法伯的领导下于1939年12月
在美国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召开了国际现象学协会成立会议。参加成立会议的人数很有限
,十一位美国学者,六位欧洲流亡学者,三位欧洲学者缺席。胡塞尔的妇人马尔文·施泰
恩施耐德(Malrine Steinschneider)被邀请为名誉会员。会议选举法伯为协会主席,卡
尔恩斯为协会副主席,并成立了协会理事会。理事会由两位美国学者,五位流亡学者和三
位欧洲学者组成,其中包括施皮格尔贝尔格(Spiegelberg)、舒茨(Schutz)、芬克(F
ink)和兰德格里伯(Landgrebe)。法伯和舒茨还分别写信给欧洲的现象学者,同他们建
立联系。协会在法伯领导下筹备出版协会刊物。最初计划刊物用英、法、德三种文字出版
,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未能实现。1940年哲学季刊《哲学与现象学研究》问世。该刊物是
要继续胡塞尔主编的《哲学与现象学年鉴》的事业,以“进一步理解、发展和运用现象学
的研究”[2]为己任。杂志和协会明确指出,现象学不是一个流派,而是要努力在哲学中贯
彻现象学的描述原则,并把当代世界的问题作为这种描写的基础。组织召开学术会议、在
各国建立分支机构、出版刊物,这些就是协会工作的基本任务。至此现象学有了自己的组
织得相对良好的国际机构。1940(或1941)或1941年美国哲学协会东部分会召开了专门讨
论现象学的学术会议。这是现象学运动中的第一次大规模的学术会议。法伯执教的巴法罗
大学成了美国第一个现象学的科研基地,其后纽约新社会研究学院的研究生考夫曼(Feli
x Kaufmann)、舒茨和居尔维奇等流亡学者的主持下也渐渐变成了现象学研究中心。1943
年法伯出版了他的另一本代表作《现象学基础》。尽管如此,二战结束之前以及以后的10
年内,现象学的影响仍然十分有限。

1967年Janes M. Edie在为《现象学在美国》一书写的导论中说,“我们现在有充分的理由
相信,展望20世纪美国哲学的未来或者读她的历史时,60年代将被认为是现象学运动终于
在我们的哲学土壤中扎根、并成为一只积极的赋有创造性力量的时期。”[3]1953年在哈佛
大学执教的怀尔德(John Wild)发表了《存在主义的挑战》一书。该书吸收了胡塞尔晚期
提出的生活世界发生论的思想和梅罗-庞蒂的人体总体存在的现象学思想,对胡塞尔后期
思想及存在主义现象学在美国的传播起了重要作用,甚至可以说,为它奠定了基础。在怀
尔德思想的影响下,1962年成立了“现象学哲学和存在主义哲学协会”。该协会每年定期
在美国中西部地区或东部地区开会,每年强调一个研究重点,出版研究丛书,翻译出版了
大量德文和法文现象学原著的英文本。七十年代之后,现象学在美国似有方兴未艾之势。
有现象学者执教的大学几乎遍布美国和加拿大各州:西北大学、石溪纽约州立大学、Tula
ne大学。南位理公会大学,耶鲁大学、华盛顿州立天主教大学、Duquesne大学、圣母大学
、Loyola大学、保罗大学、波士顿大学、渥太华大学、滑铁卢大学等。以发展现象学为宗
旨的杂志也很多,其中除了法伯的《哲学和现象学研究》之外最重要的还有《人与世界》
、《现象学与存在哲学研究》(1963年创刊)、《现象学研究》和《Telos》。《Telos》
是一本研究社会科学中的马克思主义与现象学的左派杂志,主编是皮考尼(Paul Picone)


北美每年举行的以现象学为题的学术会议也十分多。还有各种学习小组,难以计数。1969
年世界各地的现象学者云集加拿大的安大略州的滑铁卢大学召开了第一届国际现象学大会
。1971年出版了《现象学研究年鉴》。1977年还成立了高级现象学研究与学习世界学院,
它是由麻省的图米尼斯卡(Anna-Teresa Tymieniecka)领导的。该团体经常举行研究讨论
班、发表系列文献、出版丛书Analecta Husserliana,举行国际性现象学大会。就国内看
到的材料,国际性大会已召开了十几次,丛书第一卷1971问世,2002已出到第76卷。

在美国现象学运动的影响下,英国现象学也开始有所发展。1967年在曼彻斯特成立了英国
现象学协会。1970年《英国现象学协会杂志》创刊,但其影响仍很有限。



第四节 胡塞尔档案馆和德国现象学的复兴
胡塞尔档案馆建立对现象学运动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1938年4月27日胡塞尔去世。几
个月之后胡塞尔的遗孀玛尔文·施坦恩施耐德看到丈夫一生的研究成果面临被付之一炬的
危险,便要求比利时卢汶的天主教牧师凡.布里达(H·L·Van Breda)将丈夫的手稿带到
保险的地方。凡·布里达欣然同意,并马上动手组织胡塞尔的学生们将手稿和相关材料运
到比利时的卢汶天主教大学,随后在那里建立了胡塞尔档案馆。这次运去的胡塞尔用Gabe
lsberger速写系统写成的手稿四万五千多页。胡塞尔的整个私人图书馆和他的大部私人档
案材料也被运抵卢汶。1939年6月胡塞尔遗孀也移居比利时,又带来了一批重要的私人档案
原件,其中包括往来信件,照片等。凡·布里达得到兰德格里伯和芬克的帮助,首先将速
写手稿分批誊译为普通德文文稿。这是一项十分细致艰巨的工作。在这两位学者的帮助下
,又带出了一批誊译人员,他们边誊译边研究,后来大都成了现象学专家。如斯特拉瑟(
Stephan Strasser)、瓦尔特·比莫尔、玛尔莉·比莫尔夫妇(Biemel)、伯默(Rudolf
Boehm),克恩(Iso Kern)、舒曼(Karl Schuhmann)、马尔巴赫(Eduard Marbach)
及伯尔耐特(Ruldolf Bernet)等。誊译为普通德文的手稿共计一万两千页。

芬克在给胡塞尔当助手期间(1926-36),胡塞尔赠送给他一部分手稿作为礼品,大约12
00页左右,大部分是讨论现象学中的时间问题的。1968年1月芬克将手稿全部捐给档案馆。
档案馆还收藏了布伦坦诺的儿子1969年捐赠的他父亲的手稿的照片和胶卷。从1950年开始
,档案馆便收集胡塞尔通信。截止到1969年已收集到1400多封往来信件。现在已经全部编
辑完成,出版了10卷本的《胡塞尔通信集》。

胡塞尔祖籍捷克,是摩拉维亚人。1969年9月档案馆人员获准去捷克斯洛伐克胡塞尔的出生
地普罗斯涅茨以及他上中学的小城奥罗姆茨(Olomouc),收集了大量的胡塞尔传记材料,
其中包括胡塞尔祖先、家庭情况,在中学学习的课程及成绩。这些材料的原件均拍照成资
料存在馆内。

档案馆的最主要的任务是出版《胡塞尔全集(Husserliana)》和《现象学研究丛书(Pha
enomenologica)》。《胡塞尔全集》从1950年开始出版,至今已经出版了30卷。 《现象
学研究丛书》从1958年创刊,现在我们已看2001年出版的160卷。档案馆创立者布里达在他
去世之前一直任档案馆馆长。他去世后,接任的是耶瑟林(Samuel Ijsseling)。现任馆
长是瑞士的现象学家Bernet。

随着现象学在国际上的影响日益扩大,哲学爱好者们更迫切要求有接触胡塞尔未发表的手
稿的机会。于是档案馆在世界几个现象学中心建立了分馆:1947年在美国纽约巴法罗(Bu
ffalo);1950年在联邦德国的弗赖堡;1951年在联邦德国的科隆;1957年在法国的巴黎(
Sorbonne);1966年在美国纽约。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一大批现象学家移居到美国,另一些则工作在胡塞尔档案馆。如胡
塞尔当年的得力助手芬克和兰德格里伯在此期间做了大量档案的整理和译写工作,为年轻
学者研读这些手稿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他们也独立从事现象学研究。他们的工作是德国
战后现象学复兴的基础,也是德国战后的第一批现象学家。兰德格里伯于1934年就发表了
《称谓功用和词的意义》,1952年出版了《当代哲学》一书。这是一本从现象学和存在主
义出发介绍现代哲学的书。该书至今还是学习现代哲学重要的导论性德语文献。1960年发
表了《辩证法问题》,1962年整理出版了胡塞尔的《经验与判断》一书。1963年又出版了
文集《现象学道路》。1968年出版了《现象学与历史》一书。1969年出版《关于政治哲学
的几个基本问题》,1975年出版《关于国家理论的哲学基础的争论》等。他向运用现象学
方法建立新的历史哲学。不仅他的著作对现象学在德国的复兴发生了巨大影响,而且他的
教学活动也为现象学培养了一代新人。战争后期,他曾短期在汉堡当过一段售货员。战后
,他在汉堡,后到基尔执教10年。1956年被任命为波恩胡塞尔档案馆馆长,从此波恩便成
为德国现象学的重要研究活动中心。从波恩毕业了数十名研究现象学的学生和留学生。对
中国现象学运动的发展作出了特殊贡献的Klaus Held 也是兰德格里伯的学生。

芬克是另一个对现象学在德国的复兴贡献最大的人。他战后一直在弗赖堡任教,并任弗赖
堡胡塞尔档案馆馆长(芬克1975年去世后,由卡尔·马克思的远亲,从美国回来的维尔讷
·马克思接任馆长职务)。他的主要著作有:《胡塞尔现象学问题》(1939);《存在-
真理-世界》(1958年);《一切与虚无》(1959);《教育学与生活论》(1970);《
邻近与距离》(1976);《存在与人》(1977)。

在兰德格里伯和芬克的领导下,一批青年人在卢汶档案馆认真地从事现象学的研究工作,
他们后来都成为德语区的重要现象学家,如比曾西德亚琛大学执教的莫尔夫妇(Walter a
nd Marly Biemel)。还有伊索·科恩(Iso Kern,自取中文名字是耿宁)。他著有《胡塞
尔和康德》(1964),该书是学习研究现象学与康德哲学关系的必读的德语文献之一。他
曾来我国学习中国哲学,现在瑞士从事研究工作。还有卡尔·舒曼(Karl Schuhmann),
鲁道夫·博姆(Rudolf Boem)等人。发展到80年代,现象学在德过已小有生气。各大学哲
学系都有人进行现象学的研究,或受现象学方法的影响从事研究工作。在弗赖堡大学有赖
讷(Hans Reiner),在波恩有福尔克曼-施鲁克(Karl-Heiz Volkmann-Schluck),施特
罗克尔(Elisabeth Stroeker),艾里(Lothar Eley)。在海德堡有特约尼森(Michael
Theunissen),梅茵茨有冯克(Gerhard Funke),在特利尔有奥尔托(Ernst Wolfgang
Orth),在维尔茨堡有罗姆巴赫(Heinrich Rombach)与维斯(Dieter Wyss),在波鸿
有瓦尔登费尔兹(Bernhard Waldenfelds)、荷仑施坦(Elmar Holenstein),普格勒(
Otto Poeggeler)和萨斯(Hans-Martin Sass),在慕尼黑,有老资格的现象学家孔拉德
-马蒂乌斯(Hedwig Con.ad-Martius),在乌泊塔尔有Klaus Held,等等。

1971年德国现象学家汇集慕尼黑,召开纪念现象学家普凡德学术会议。会上宣布成立现象
学研究德国学会,并出版半年刊,《现象学研究》。现在学会每年举行一次学术讨论会。
              

*                       *                      *

现象学运动的发展不仅限于西欧北美,它对东欧及亚洲,甚至非洲的某些哲学发达的国家
都有影响。它的影响也不仅限于现象学运动内部,它对非现象学的哲学家,甚至对非哲学
的思想家都有影响。现象学对社会批判理论、即法兰克福学派的影响是众所周知的。恩斯
特·布鲁赫(Enst Bolch)1960年以前是东德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的著名哲学家,后移居西
德,他在其“希望哲学”中所运用的方法也来自现象学。前苏联以及其他东欧联盟国家中
的非教条马克思主义或新马克思主义哲学流派的哲学方法,也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来自现
象学的影响。西方格式塔心理学的建立与现象学描述理论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4]。现象学
在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也发生了重要影响。人们从现象学中,从胡塞尔的著作和手稿中
不断有新的发现,人们不断对胡塞尔的某些观点做出新的解释,为哲学或其他人文学科发
现、开拓了新的视野。现象学与分析哲学的结合就是一例。基于这样一个事实,现象学的
研究对中国哲学发展及其他文化领域的研究工作的发展也是有一定意义的。

第五节      现象学在中国[5]
1.首次引入——杨人梗的“现象学概论”

就目前笔者所能看到的出版物而言,中国人正式谈及胡塞尔的现象学的早至1929年初,即
胡塞尔70岁,正在写作《形式的与先验的逻辑》一书之时。这就是杨人梗所写“现象学概
论”一文,刊登于《民铎》杂志10卷一号,1929年1 月出版。[6]他在“序说”中先认为现
象学处于所谓“学之哲学”与“生之哲学”之间,即认识论哲学与生命哲学之间,意在“
解决现代哲学中种种至难的对立的问题”[7]杨人梗这篇“现象学概论”显示出了对胡塞尔
现象学的比较内行的理解。只可惜它未能引起当时学人的关注。[8]

杨人梗的“现象学概论”以后,也有人在介绍西方哲学思想时顺便提及胡塞尔的思想,比
如张东荪、贺麟等。但是也并未引起哲学爱好者的真正注意。具体情况祥见张祥龙等合著
《现象学思潮在中国》[9]。所有这些中国现象学运动的早期介绍者,似乎都没有亲身聆听
过胡塞尔本人的教诲。真正有幸聆听过胡塞尔的言传,后来又用胡塞尔的思想作哲学研究
工作的却另其有人,他就是以数理逻辑专家享誉国内学术界的、鼎鼎大名的沈有鼎。但是
他同胡塞尔现象学的关系却一直鲜为人知,我们这里不妨多讲几句。

沈有鼎字公武,他于1908年生于上海,192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清华大学从金岳霖学习
期间,曾建议金岳霖在清华大学创办哲学系;[10]毕业后公费留美。1931年获哈佛大学硕
士学位,1931-1934年赴德国弗赖堡大学和海德堡大学深造。1934年回国,在清华哲学系
任教。1945-1948年在英国牛津大学作研究,回国后仍在清华任教。1952年院系调整,入
北京大学哲学系任教授,1955年调科学院哲学所工作,直至1989年逝世。在中国学术界,
沈有鼎是以中国有名的数理逻辑学家著称,是中国早期分析哲学思潮的代表之一。他的《
论真理的分野》一文被视为为中国哲学家论分析哲学的代表作之一,近期被收入《分析哲
学-回顾与反省》一书[11]。1984年左右我曾经拜读过他的论公孙龙子的文章及《墨经逻
辑学》,对先生贯通中西的学问十分敬仰。但是当时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他会与现象
学有什么瓜葛。2002年由于偶然的机会,翻阅先生的弟子收集、编纂的《沈有鼎文集》,
以及附在文集最后的沈有鼎“文革”结束后致他的学生、国际知名逻辑学家王浩的通信。
我在文集中惊奇地发现,沈有鼎同胡塞尔居然有直接的交往,并且受到胡塞尔现象学、特
别是逻辑研究工作的影响 。

1931-1934年沈有鼎曾在德国弗赖堡大学和海德堡大学深造,这是介绍沈有鼎生平的材料
里都有纪录的[12]。关于沈有鼎在德国的学术活动的情况,我只见到熊伟先生在《熊伟自
传》中有纪录:他回忆1933年留德之初的经历时说,“在弗赖堡的头一年,由沈有鼎和我
一同听海德格尔的课,因尚有语言隔阂,我没有能力与沈展开讨论。沈没有语言隔阂,虽
然我们曾海阔天空谈论过古今中外的哲学,他却一次也没有谈过海德格,第二年沈即回国
。”[13] 30年代的海德格尔,在德国如日中天,德国青年趋之若鹜,奉为大师。尽管沈有
鼎曾经听过的课程,可是直到今天,我们没有发现哪怕是只言片语能够证明,沈有鼎在什
么地方提及过海德格尔。可见,后期海德格尔的诗意哲学没有引起年轻的数理逻辑学家沈
有鼎的任何兴趣[14]。

与此相反,沈有鼎留德期间同已经退休、渐受冷落的犹太哲学家胡塞尔反倒有直接的交往
。长期以来,我们完全不了解沈有鼎对胡塞尔的逻辑工作研究。现在文献证据就是沈先生
的学生和朋友美籍华裔数学家、数理逻辑学家王浩的文字材料。关于沈有鼎同胡塞尔的关
系,在王浩的文字中直接得到证实的只是,沈有鼎在弗赖堡期间同胡塞尔有过直接的交往
。关于这种交往到底深到何种程度,到底沈有鼎研究了胡塞尔的哪些书,我们至今未能发
现直接的材料。他是否在胡塞尔的指导下学习过,我们也不得而知。但从王浩保留的沈有
鼎的书信中,可以证明,他曾同胡塞尔就他的现象学进行过认真的讨论。比如,1974年8月
11日沈有鼎给王浩的信中谈到现象学的文献时,沈有鼎写道: “不过,我当时在德国的时
候,胡塞尔告诉我[15],只有他自己的著作才算数,所有其余的现象学文献都没有用。…
…无论如何,劝告“初学者”除了胡塞尔自己之外,应当暂时忽视所有的现象学著作,倒
是正确的。”[16]1931年到1934 年胡塞尔已经不在大学授课。所以,这条材料证明,沈有
鼎在弗赖堡期间同退休的胡塞尔有过私人往来。胡塞尔很可能在家中接待过这位来自中国
的年轻的天才数理逻辑学家。但是我们毕竟没有直接的材料说明,沈有鼎同胡塞尔的交往
到底有多深。另外,王浩在发表沈有鼎的信件时回忆道:“1942年我选了沈先生讲维
特根斯坦及胡塞尔的两门课”[17]。可见沈有鼎曾经在西南联大时期开过讨论胡塞尔思想
的课程。

沈有鼎一生从来没有声称自己是现象学家。除了沈有鼎在南联大时的学生王浩之外,没有
听到任何人谈起过,沈有鼎曾经在弗赖堡从胡塞尔学习并同胡塞尔本人有过私人交往。沈
有鼎也从来没有写过介绍胡塞尔思想的文章。他生前发表绝大部分文章都是讨论数理逻辑
问题、解读中国古典文献中的逻辑著作。但是,仔细阅读沈有鼎的早期工作,可以明显地
看出,沈有鼎在这些研究中利用了胡塞尔认识论成果,用于澄清逻辑语法,数理逻辑中的
概念和问题。而且直到晚年,沈有鼎对胡塞尔的《逻辑研究》仍然评价甚高:“胡塞尔和
弗洛伊德在现代讲英语的世界中相当流行。这跟他们两人都遭受过纳粹的迫害有某些联系
。他们两人的另一个共同情况就是,在他们较早的著作中他们真正充分地讨论了所处理的
问题,那时他们的头脑还不像后期那样为新奇的想法所充斥。胡塞尔的《逻辑研究》仍然
是用德文作哲学讨论的一个模范。虽然胡塞尔自己认为它是不成熟的,但它至少具有明白
易懂的优点。”[18]所以我们可以断言,他一定认真研究过胡塞尔的《逻辑研究》,或许
还包括胡塞尔后期的逻辑研究工作。

他回国后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写于1931年他留美期间,1935年从德国归国后,用英文发表于
《哲学评论》上,它的题目是《论表达式》,英文原文的题目是On Expressions, 译成德
文就是Ueber Ausdruecke, 而胡塞尔《逻辑研究》的第一研究的题目就是Ausdrueck Und
Bedeutung,即“表达式与意义”。《论表达式》在发表时沈有鼎补写了一篇后记(Remark
),后记中写道:“这篇文章写于1931年,在我熟悉胡塞尔的逻辑著作之前”。“它是我
对数学符号系统和一般语言的性质作形式的和结构的理解的首次努力” [19]而 “我后来
发现,我的某些结果已经由胡塞尔讨论过”。这两段文字里所说的胡塞尔的工作,很可能
是《逻辑研究》。无论任何它表明沈有鼎在德国深造期间,熟悉了胡塞尔的逻辑著作。而
如果细读沈有鼎的文章,我们的确可以看到,沈有鼎在美国独立的重复了胡塞尔的《逻辑
研究》中的一部分工作,特别是第一研究中的部分工作,并得出了类似的结果。

沈有鼎分别1943年和1944年沈有鼎发表了两篇文章:《语言、思想与意义--意指分析第一
章》,《意义的分类--意指分析第二章》。两篇文章都被编在《沈有鼎文集》中。在这两
篇文章中,沈有鼎直接依据胡塞尔《逻辑研究》的成果,对他的逻辑哲学作的修订发展,
尽管文中未提及胡塞尔的名字。题目中的“意指分析”,无非就是“意向性分析”。在第
一篇文章中,沈有鼎实际上直接运用意向性理论来说明意义的本性,因此直接体现了胡塞
尔现象学的影响。沈有鼎的“意指对象”相当于胡塞尔的der intentionale Gegenstand
(英语的intentional objekct),也就是Noema。沈有鼎在文章中虽然没有给出他使用的现
象学术语的德文和英文原文,但是对此,沈有鼎在给王浩的信中谈到《意指分析》一文时
有明确的解释:沈有鼎说,“按传统的看法,说到思想,就牵涉六方面的问题,即主体,
官能,行为,内容,态度,客体。内容可以指思想内容,也可以指实在或实际内容。思想
内容是广义下的概念,亦即胡塞尔[20]所谓Bedeutung(意义)。实际内容可以指“限制”于
思维行为中的思想内容,也可以指一种由通常称之为“心思”的思维行为产生的现实的实
体。胡塞尔只假定前者,补假定后者。前者在我的论文中称为意指对象,……总之这是胡
塞尔的Noema。” [21]Noema也就是意向性对象。既然沈有鼎的意指对象是胡塞尔的意向性
对象,即Noema,那么相应于意向性对象(Noema)的思想作为自然是Noesis,即意向性的
赋意行为。可见,他用来建立自己认识论的基本概念:思想作为(act of thinking,德文
的Denkakt)、思想内容(contents of thought)、意念(intention, 或者reell Bewussei
nsakt)、意指对象(intentional objects,Noemata) 、意指性(Intentionality)都是胡
塞尔现象学的基本概念。

在中国,用胡塞尔即现象学的意向性理论用于哲学研究的——用于逻辑研究——的第一人
是沈有鼎。遗憾的是,他的工作也为引起学界的注意。      

从以上的介绍与分析中可见,四九年之前的中国学界已注意到了胡塞尔,甚至运用现象学
于自己的逻辑哲学(沈有鼎),尽管是一种“边缘”式的,却不能说是不重要的。它表明
了这些学者的思想敏锐性。



3.文革后罗克汀和李幼蒸重提胡塞尔现象学      

由于政治原因,一九四九年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对胡塞尔现象学的介绍和翻译几乎等
于零。六十年代以后,由于与苏联意识形态的决裂,开始了对西方哲学思想的更多的介绍
。《哲学译丛》反映出这种变化。1963年,此《译丛》上登出了三篇关于胡塞尔的译文。
一篇是I. 开尔伦(Iso Kern,后被译成“耿宁”)的“在胡塞尔哲学中达到先验现象学还
原的三种途径”(第3、4期合刊),由何愚译自荷兰《哲学季刊》。另一篇是R. 斯米特的
“现象学和形而上学”(第5期),由张继安译自《美国哲学杂志》。第三篇最有特色,是
L. 舍斯托夫写的“纪念伟大的哲学家爱德曼·胡塞尔”(第10期),由谭湘凤翻译,无滞
校。但是,此后,尽管继续刊载关于海德格尔和雅斯贝尔斯的论文,乃至这些“存在主义
”者们自己写的文章,却再也没有刊载关于胡塞尔的东西了。在由国内人撰稿的刊物中,
比如《哲学研究》等,从四九年到“文革”结束,似乎从未登过关于胡塞尔的论文。胡塞
尔本人写的东西,则无处可觅。就是洪谦主编的《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商
务,1964年),也不见胡塞尔的踪影。只有贺麟在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译者导言”(
1962年)中,讨论到“现象学”的含义时又提到胡塞尔。

“文革”后、也可以说是四九年之后,1980年春,中国发表了第一批关于胡塞尔的文章。
它们是李幼蒸的“埃德蒙特·胡塞尔”和罗克汀的“胡塞尔现象学是对现代自然科学发展
的反动”。前者发表于杜任之主编的《现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述评》(北京三联书店,1980
年2月第一次印刷),后者则刊登于《哲学研究》1980年第3期。罗克汀的文章已在1979年
11月的第一届现代外国哲学会议上宣读。文中胡塞尔的现象学被归入某种形式的唯心主义
,认为胡塞尔意向性学说“是一种神秘主义的思辨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22]。该论文
引起一些讨论。不管怎样,在那样一个时代,这篇文章起到了引起人们对胡塞尔的现象学
的关注。

李幼蒸的重在介绍胡塞尔的生平、基本学说和影响,对于国际学术界的研究成果有所吸收
,文章的信息量较大。杜任之主编的这本《述评》(后来又出了续集)在当时的哲学界和
知识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因此李幼蒸的文章发生了很大影响。许多青年学者和大学生,
就是通过这本书而得到关于现象学的一些基本的信息。

1980年之后,中国大陆对胡塞尔现象学的兴趣陡增,《现代外国哲学》论文集和《现代西
方哲学》的教科书中都有有关的讨论和介绍。

1986年,出现了胡塞尔著作的第一个中译本:《现象学的观念》,由倪梁康译出,夏基松
和张继武校阅,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自《现象学的观念》之后,胡塞尔著作的中文译本
逐渐增多。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有李幼蒸译的《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1卷,
以及倪梁康译的《逻辑研究》。   

80年代初以来,讨论胡塞尔现象学的论文时有出现,但从数量上远不如讨论海德格尔和萨
特的。除了《哲学研究》等学术杂志之外,刊登这类文章的还有各种论文集,比如《现代
外国哲学论文集》(商务,1982年)、《现代外国哲学》(人民出版社,自80年代初以来
出了多集)、《德国哲学(论文集)》(北大出版社,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出了十几集;
现改由人大出版社出版,书名为《德国哲学论丛》)、《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上海
译文,自1995年以来已出版3辑);此外,就是《现代西方哲学》一类的教科书中的有关章
节。早期的作者除以上提及者外,包括范明生、张庆熊、张宪、涂成林等,后来则有靳希
平、倪梁康、涂纪亮、张祥龙、陈立胜等。

倪梁康1994年发表的《现象学及其效应:胡塞尔与当代德国哲学》(北京:三联)是中国
第一本关于胡塞尔及其引发的思想效应的研究性的力作。

在现象学在中国起步之时,胡塞尔现象学与中国思想就开始对话。在这方面最值得注意的
是张祥龙的工作。自1993年以来他在国内外发表了一些关于胡塞尔与东方思想关系的论文
。1993年第6期的《中国社会科学》上的一篇名为“胡塞尔、海德格与东方哲学”, 1995
年发表了“胡塞尔‘生活世界’学说的含义与问题”(《场与有》第2期)和“现象学的构
成观与中国哲学”(1995年),[23]

张庆熊1995年出版的《熊十力的新唯识论和胡塞尔的现象学》(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书。
张庆熊自八十年代初以来就在《现代外国哲学》等处发表关于胡塞尔现象学的文章,1983
年至1993年在瑞士学习现象学。其博士论文导师之一就是上文提到的耿宁(Iso Kern)教
授,而《熊十力的新唯识论和胡塞尔的现象学》一书他的博士论文的中译本,“但在内容
和论述方式上作了不少改动”。[24]

西安西北大学学者张再林1997年出版了《中西哲学比较论》,其中西方思想以胡塞尔的现
象学为主,兼及海德格尔、萨特、伽达默尔和哈贝马斯。东方思想以中国的儒家为主,兼
及道家和《孙子兵法》。此书是作者六年前发表的《弘道——中国古典哲学与现象学》一
书的续篇。





------------------------------------------------------------------------------
--

[1]《论表达式》在发表时沈有鼎补写了一篇后记(Remark),后记中写道:“这篇文章写
于1931年,在我熟悉胡塞尔的逻辑著作之前”。《沈有鼎文集》,人民出版社。1992年,
29页,英文见该书15页。

[2] 《Phaenomenologica》卷95,第213页。1984年,荷兰。

[3] Janes M Edie《Phenomenology in America》1967,7页。

[4] 参见杜·舒尔茨著《现代心理学史》中译本,第282页以下。

[5]本节是对张祥龙、杜小真、黄应泉合著《现象学思潮在中国》(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
版社,2002年)一书前几章内容的简单摘要,个别地方作了补充。

[6] 此文(杨人梗的“现象学概论”)转载于钟离蒙、杨凤麟主编的《西方资产阶级哲学
流派批判(一)》,沈阳,1984年6月,133页~137页。此书属《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
续集(第二册)》。

[7] 同上书,133页。

[8]但是关于杨人梗,大家所知道的也仅仅是这篇文章。在韩水法先生协助下,我查到了一
些杨人梗先生的资料。综合这些资料,我得到的印象是,杨人梗曾主修英国文学,是一位
历史学家,但亦精通德文,曾从德文翻译了茨威格写的《罗曼·罗兰传》,由商务印书馆
1928年出版。北京解放前夕,傅作义在同社会名流商讨和平解放问题时,杨人梗先生名列
其中。[8]但是目前所见的材料中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说明杨人梗是哲学家。所以,我们可
以设想,该文可能是依据英、德文介绍性文献编译而成。——靳希平

[9] 祥见张祥龙、杜小真、黄应泉合著《现象学思潮在中国》,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
社,2002年。

[10] 见胡军《道与真》,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页:1926年“金岳霖先生接受了学生
沈有鼎的建议,创办了清华大学哲学系,任主任。”

[11] 陈波主编《分析哲学——回顾与反省》,四川教育出版社,2001年,311-322页

[12] 见《沈有鼎文集》第一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II777页

[13] 见《熊伟文集-自由真谛》384页,1997年中央编译出版社。该书中还提及张颐先生
1935年休假,去德国探望学生时“拜访了国际大师胡塞尔教授”,

[14]沈有鼎的弟子刘培育先生在人民日报的网站〈人民网〉的人民书城-学者风采栏目中发
表的署名文章《沈有鼎:著名数理逻辑学家》中云:沈有鼎曾在“海德格尔指导下从事研
究”,只此一句话,没有提供任何根据。

[15] 黑体为笔者加的——靳希平

[16]见《沈有鼎文集》539-541页。

[17] 《沈有鼎文集》,人民出版社。1992年,511页

[18] 同上书,557页

[19] 《沈有鼎文集》,人民出版社。1992年,29页,英文见该书15页。

[20] 黑体为笔者所加。

[21] 《沈有鼎文集》551-552页。

[22] 《哲学研究》1980年第3期,70页,73页~75页。

[23] 张祥龙:“现象学的构成观与中国哲学”,《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第1辑,上海
译文出版社,1995年9月,335页`~350页。

[24] 张庆熊:《熊十力的新唯识论与胡塞尔的现象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4页






©2002-2004AllRightsReserved中国现象学网(www.xianxiang.com)
本站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转贴传播请保持文章完整并注明出处。

TOP

靳希平:现象学对20世纪西方哲学的影响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Mon Dec 13 19:03:52 2004) 【 以下文字转载自 LectureHall 讨论区 】 【 原文由 minde 所发表 】 胡塞尔的现象学是一种认识论哲学,它试图通过对主观活动(或者叫主观行为)的深入分 析,为人类建立的自然科学找到它之所以有效的最后的先验条件。所以胡塞尔的主要工作 是先验的主观行为的分析,即先验的意识分析。在这个意义上,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是以 笛卡尔为代表的近代哲学传统的直接继续。所以瓦尔特·舒茨(Walter Schutz)说,胡塞 尔是“最后一位先验论哲学家(der letzter Tranxzendentalphilosoph)” ,胡塞尔的 哲学是关于主观性的哲学研究的“终结”(Vollendung) 。也就是说,尽管胡塞尔奠基了 一个新的哲学运动,但是胡塞尔之后,即使在现象学运动内部,再没有人步他的后尘,去 继续进行先验的主观行为的分析,做先验的意识分析工作了。20世纪的哲学家从胡塞尔的 单一倚重意识分析工作的倾向中吸取了教训。他们一方面以各自的方式批判胡塞尔的意识 现象学,另一方面又继承了现象学的方法,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用这个方法进行探索,提 出了自己全新的理论,因而使现象学运动呈现出了五彩缤纷的繁荣景象。在这个扬弃胡塞 尔现象学的过程中,工作最成功、成果得最深刻、影响最深远的例子就是海德格尔和萨特 。在这里我们简要介绍如下。 第一节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现象学的批判和继承 海德格尔曾经是胡塞尔的弗赖堡大学执教时期的学生和助手。受胡塞尔委托,海德格尔编 辑出版了胡塞尔的《关于内在时间意识之现象学讲演录》一书。他自己的主要代表作《存 在与时间》中的时间性理论就是对于胡塞尔这本书中论述的内在时间意识等一系列思想的 直接发展。 胡塞尔工作的成果中,意识的意向性活动主要是人类认识活动的基本结构;他在意识的意 向性分析中,集中描述了意向性思考过程、意向性思想内容、外在对象这三者之间从结构 上的区别、特征,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但是在胡塞尔初期的研究中,并没有重视比意识 活动本身更基本的活动过程,对它们没有作具体描述和分析。也就是说,胡塞尔只注意分 析意识高层次活动的机制——认知活动的共同结构,但对意识低层次的,或者叫基础层次 的活动机制并未进行专门研究。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胡塞尔在1901年《逻辑研究》第二卷 发表不久便开始了这方面的工作,即对意识本身的实际过程的描述分析工作,研究成果就 是《内在时间意识之现象学》。但是这些成果直到1928年才经海德格尔之手公诸于世 。在 胡塞尔看来,任何实际意识体验、意识经历,就其纯粹状态而言,都必然是某种延续过程 。这种延续过程的不断继续就形成了一种无穷的体验经历之流(Erlebnisstrom)。 因此 ,意识活动就其实际过程本身而言,是一种纯粹延续过程本身,而这个实际的意识过程的 最好特征描述就是时间,所以胡塞尔说,意识过程本身是一个时间性事件。然而这种以延 续过程为其结构的意识流,并不同于普通事件的时间过程。一般客观事件的时间图解中, 点代表现在,线代表延续过程,点的不间断的连续便集合形成为线。但胡塞尔发现的意识 的内在时间结构,并不能用点和线的图式来说明。意识的内在时间结构要比它复杂的多。 我们试举胡塞尔自己用的例子来说明,胡塞尔理解的意识的内在时间结构。 当我们第一次感知一个对象,比如,我们“当下”听到一个乐音a,这个乐音有开始、持续 和终了。这个乐音a最初是以“当下”的形式给出的(因为我过去没听过)。但是它不仅仅 是在“当下”出现,在时间中出现,而且这个“当下”的形式构成了它本身的存在的方式 ,是它存在的特点。并不是所有在时间中的存在都是以“当下”这种时间性为其本身的存 在方式的。一切感性对象,比如桌子、山石等都在时间中,在“当下”这一形式中出现或 被给出,但它们本身并不是时间性事件。乐音则不同,“当下”这种时间性规定了它的质 地,是它的存在的具体形态。时间性除了原初形态之外,还有另外的形态:现在已经听到 了乐音的一部分;这个“正听”与“听到了”紧密地连在一起;“当下”与“刚才”的这 种密不可分的联系就是所谓事件的第二种形态:retention。从字面上讲,retention是向 后、向“刚才”、“过去”的趋向、勾连。我们在这里将它译作“滞留”。这种“滞留” 不是回忆(胡塞尔也把它称之为基础性回忆。),不是对乐音a的再造。“滞留”也是原初 性的、首次出现,首次给定的东西,所以,它也是意识的内在时间结构中的时间性的基础 形态。胡塞尔认为,没有“滞留”,就根本不可能感知到时间性事件:当我们感知到一个 时间性对象时,这个对象一定是个“滞留性”的对象,即处于“滞留”中的对象。 我们也 可以说,“滞留”是时间性对象的构成成分。胡塞尔对乐音的描述并没有就此结束。因为 当乐音a的第一部分已经被听到,第二部分正在被听到,接下来,第三部分马上就要开始被 感知到;此时,第二部分的“步入”刚被听到,第一部分已经成为被听到。在“正听”的 第三部分中,含有对第二部分的“滞留”和第一部分的滞留的滞留,也就是说,“滞留” 似乎是过去了,但这种过去了的滞留又都直接是当下给出的乐音a这个整体一个部分,是乐 音a的组成部分。“滞留”直接参与了“当下”事件或当下对象的构成:……当下滞留的滞 留——当下的滞留——当下……一直推移下去。这就是时间性事件的结构。由滞留垂直叠 加融合与水平连续所构成的链条(更准确的讲,是由滞留形成的面)就是对当下的事件的 感受,它是感知的当下瞬间的最后一个环节。 胡塞尔在《关于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的讲演录》中用图来说明这种关系: P E O * P’ E’ (图一) 图一中,OE是当下的连续链条,OE’是最初印象或感知的滞留,即当下与过去的直接联系 ,EE’则是阶段性的联系,是由“当下的时间点”同过去视野的融合。 这里我们十分清楚地看到,如果没有滞留,就不会有当下的时间性事件。所谓同一个时间 事件(乐音a)是由无数多个当下的――滞留的“共同显现”——所构成,是同一个印象的 不同的滞留,与不同印象的多种滞留交融合而成的。所以,当说同一个乐音a时,是我们指 ,我们对不同乐音、或者一段音乐的不同部分的综合的结果。实际上,对象(即乐音a)的 每个部分都是不同的,对象的同一性是在意识流中综合而成的;这种同一性是在意识的意 向性活动的基础上构成的、显现出来的同一性。我们现在所讲的是一种假定情况:当我感 知时,并没有经历过、没听过我感知的内容;在没有任何“历史”经历过的情况下直接感 知,就是最原初的感知,这种“没有经历过”是不可重复的。 上面讲的是对一个从未接触过的对象进行首次感知时的情况,也就是对象最原初显现时, 意识的活动情况。但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许多对象并不是从来未接触过的对象,而 是见过的、熟知的对象。这种情况下,我在感知时,我总是大概地知道了我所感知的东西 ,我有意向地去恢复过去体验:感知到第一部分的同时就期望、等待下一部分的出现。 这 是对熟知的对象进行认识的重要环节。它是在重新认定一个对象,重新建立一个对象的同 一性。还以对乐音感知为例。假如我们听一首熟知的乐曲,当听到其中乐音a的一部分时, 我们知道,接续下去的乐音应该是什么。所以,这个对下一部分乐音的出现的预期,构成 当下乐音感知的一个重要部分。如果它不与乐音下面的延续发生联系,或者,它不与下一 个新出现的乐音相联系,它便不是这首乐曲中的乐音了。所以,我对一首乐曲的感知,实 际上是对我的预期的充实。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原初感知的“当下”、“滞留”结构仍 然保存。一个“当下”的事件总是与未来事件向联系,是未来事件的实现,同时又是对过 去的步入。也就是说,我们对任何一个“现在”出现的时间性对象的感知,都是一个联系 到未来的当下的事件,同时又是已经步入“刚才”的当下事件。内在时间并不是向自然科 学描述的客观时间那样,是一个一个点的相继不断的连续,而是每一个当下都有一个不很 确定的有厚度、有长度的“域”。每一个当下都包含了对过去继续,甚至就是过去本身( Retention),同时又包含了对未来的预期(protention)。胡塞尔认为这就是滞留与预期 在“当下”的彼此融会(Ineinander von Retention und Protention)。 当下的感知就 像一颗彗星,滞留形成它的彗尾,彗头与彗尾的区别正是由于前驱的运动造成的,它本身 是彗头和彗尾的统一体,这就是当下。时间不是点,而是一个呈多向辐射的彗星式结构。 这时意识活动本身的最基础的机制。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恰恰就是借鉴胡塞尔的发现的这种时间结构。海德格尔在分 析人的实际生存结构时认为,人的实际的生存的内在结构就是时间性。人的诞生是人过去 的历史中最根本的瞬间。但你永远经历不到你的诞生,你有经历时,是你已经生下来了。 这个过去只能体现在你现在的生存上。个人最根本的未来是死亡,但死亡也是不可能经历 到。它体现在你在走向死现在的人生中。这就是说,你的根本性的过去和将来都体现在你 的现在生存中,这里的人生的时间性也是将来、过去于现在这个“地方”的共生状态。海 德格尔首基尔凯郭尔的影响,认为,人的生存具体体现在操心中,而操心的环节之一就是 “先行于自身”的将来性:因为操心总是对未来的什么事情的操心,(当然,海德格尔强 调,最根本的操心是人为自由的实行而操心)。操心的另一环节“已经在――世界中,” 它是过去性的,是曾在。而操心本身则是现在性的:是现在在操心。但是,操心的“现在 ”不是独立的现在,而是为了将来的,联系到将来才有意义的现在;它同时又包含过去, 恰恰是从过去考虑、为了将来,才有现在的决定,以求“当下”进入到自己选择的境域中 去。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把这种人生化的内在时间意识的结构机制归结为两句话:是 其所不是并且不是其所是。“当下”的存在是过去的存在,同时又是为将来而存在。就其 自身的存在的构成环节讲,“当下”的存在恰恰不是它们存在的本身:他的存在恰恰在于 ,它的过去和他辉煌的未来;当下的一瞬间离开二者皆无意义。人生不具有“是其所是” 这样的结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生在其存在的结构上的特征描述叫“虚无”。 由此可见, 胡塞尔关于内在时间结构分析中提出的内在时间的基本结构的构想对海德格尔 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在胡塞尔那里,这种结构是意识活动过程的机制,是对意识流具体的 现象学描述的结果;在海德格尔这里,这种结构变成了人的生存方式的内在结构:操心与 畏的结构。说极端一点,海德格尔和萨特的存在主义是把胡塞尔的内在时间意识学说嫁接 到人生本体论这棵树干上结出的果实。 当然,海德格尔和胡塞尔关于内在时间问题上不同之处有很多,其中最明显、最主要的区 别体现在关于时间的有限性问题的看法中。胡塞尔认为:人的内在体验之流,即内在时间 “既不能有开始也不能有终了” ,“它是一个无穷的同一性” 。也就是说,胡塞尔认为 ,内在时间无始终,是无限的统一性。这当然与他的先验自我的认识论、本体论构想有直 接关系:胡塞尔一直坚持认为,意向活动的主体是先验自我,其内在时间意识应该是无限 过程,意识的内在时间流中是不受经验自我的局限的。由此,才可以成为科学真理,特别 事数学与逻辑真理的基础。海德格尔则认为时间性是具体人、实在的人的存在的结构,因 而实在的人的存在就是时间性的界限。因此海德格尔坚持,“时间性是有终的” ;时间性 是“已经-当下-的将来(gewesende-gegewaertigende Zukunft) ;它的主要体现在人对 将来的操心、对死的畏等等生存环节上,人生命的结束就是这种时间性的结束。由于一般 人只看当下、此刻,而无视将来和过去,所以才使他以为,时间无限性。 尽管在具体观点上,海德格尔吸收并发展了胡塞尔的思想,但从总体上看,海德格尔的存 在本体论是同胡塞尔完全不同的新哲学,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海德格尔是在批判胡塞尔 现象学认识论心论中提出他的生存-存在论思想的。胡塞尔看到,科学研究的对象是客观实 在,通过它们对实在性存在的研究,科学本身没有解决科学的基础问题,即没有找到科学 认识之可能的先验条件。因此,胡塞尔便否认通过实在性存在的研究解决科学基础问题的 可能性。通过对胡塞尔运用括弧法,干脆把实在性存在放到一边,回溯到认识的主体中, 在人的意识活动本身去找认识之可能的最后依据。这条道路当然就是笛卡尔――康德的近 代认识论的老路。海德格尔也同意胡塞尔的看法,即像自然科学那样,通过对一般的实在 性存在的研究不可能找到科学认识的存在先验条件。但海德格尔认为,并不能因此而得出 结论说,一定不能从任何实际存在身上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也就是说,胡塞尔完全 否定的科学哲学研究的对象域,而海德格尔仍然活动在自然科学面对的现实存在的领域中 。他不同意胡塞尔完全离开实际存在,到先验主观意识分析中去解决自然科学认识的基础 问题。他指责胡塞尔坚持的传统认识论中心论是一种教条主义。海德格尔认为,自然科学 认识的基础问题是可以通过对实在的分析得以解决的。这是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分歧的根 本之点。正是由于这点不同,海德格尔是本体论(存在论)哲学,而胡塞尔则是认识论哲 学。海德格尔认为,在诸多实在性存在中,有一类存在极为特殊,它就是人的存在。在人 的存在身上隐含着“先验构造的可能性” ,即科学认识之所以可能的最基本的条件。人是 世界当中的一种实际存在,但他从来不是世界中的一个简单的实在的事实,即静止不动的 物,而是活生生的生存者:筹划着自己的生存,为了实现自己的筹划而活动。海德格尔认 为,作为精神性的存在的人只是“笛卡尔认识论思考” 的产物,并不是从人的存在基础中 生长出来的现实的真实结构。因此,回到意识中去,并没有回到事物本身,而是滞留于一 种特殊的偏见中,因而违背了现象学“回到事物本身”去的原则。真正的事物本身不是精 神性的存在,不是意识活动。近代认识论把人的精神或意识活动同人的真实的实际生存相 割裂,以认识为中心考察问题,恰恰是歪曲了事物的本相。意识不是事物的原初现象;胡 塞尔的现象学把意识当作原初现象加以研究,违犯了他自己提出的现象学原则。所以海德 格尔对现象学作了全面的改造。在海德格尔这里,现象学的“现象”从内容上看仍是事物 的自我显现。但这里事物恰恰是平时不在认识中不显现、但又包含在日常的显现物之中的 那种东西。这个事物就是存在者的存在。它应该是现象学的专题对象。现象学是达到本体 论-存在论的途径,所以,海德格尔说,“存在论只有作为现象学才有可能” “现象学是 存在物之存在的科学,即存在论” 。从方法讲,现象学的方法就是解释、诠释的方法。由 于Phenomenology(现象学)这个字,来自希腊文的两个字:phenomen和 logos,所以海德 格尔说,研究人的真实存在的“现象学的 logos具有hemeneuein(诠解)的性质。通过诠 解,存在的本真意义与此在(即人的实际生存)的本已存在的基本结构就向居于此在本身 的存在之领悟宣告出来。此在的现象学就是诠释学(Hermenentik)” 。本体论(或存在 论)与现象学在海德格尔看来并不是并列的两个学科,他认为,这两个名称是从对象和处 理方式这两个不同方面描述着同一学科,即哲学本身。 所以在海德格尔看来,哲学就是现 象学,哲学无非就是一般的现象学本体论(存在论)。在方法上,现象学应该是诠释学的 ;从内容上,或者说从对象上看,现象学是研究存在的、讨论本体问题的。 如果说胡塞尔在20世纪第一年发表的《逻辑研究》中提出的现象学标志着近代哲学认识论 传统向现代哲学的转化、过渡,(尽管它坚持了传统认识论中心论,在近代哲学的范围内 活动,但它提出的全新的哲学方法为现代哲学――当然主要指“人文”传统中的现代哲学 ――的诞生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条件),那么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就是典型的20世纪哲学了: 它公开反对近代认识中心论传统,克服了胡塞尔的激进的认识中心论的立场,提出了全新 的人生存在本体论,试图以此为突破口,克服和超越近代乃至两千年欧洲哲学史上长期争 执不下的问题,使哲学面目为之一新。海德格尔对现象学的继承和改造可以说是现象学运 动中影响最深远的工作,他在西方哲学史上写下了不可磨灭的一章。 第二节 萨特哲学中的现象学 萨特思想深受现象学的影响是人所共知的。“萨特是30年代初通过高师时期的同学K · 阿 隆开始了解现象学的……。西蒙娜·德波瓦尔曾经生动地描述过萨特初晓胡塞尔现象学时 的那种狂喜的神态……他(指阿隆)对萨特谈到了胡塞尔的现象学。……阿隆指着他的鸡 尾酒杯说:‘你看,我的伙计!如果你是现象学者,你就能谈论这个酒杯。而这,就是哲 学!’萨特机动得脸都发白了,或者说几乎发白了:这正是萨特多年所希望的,谈论他们 接触到的那些东西,而这就是哲学。……萨特情不自禁的喊道,‘这才是真正的哲学!’ ” 。 现象学中的什么东西如此吸引萨特呢?换句话说,萨特吸收了现象学中什么东西呢?从上 面引述的波瓦尔的回忆可以看出,萨特开始接受现象学并不是学院式逻辑分析的结果,而 是凭着他的感情与直觉,感到现象学正是他需要的哲学。他在喊出现象学“是真正的哲学 ”时,他对现象学还一无所知。所以选择现象学的哪些成分加以吸收与发展,在很大程度 上取决于萨特的感情和生活的需要。 萨特的童年是悲剧性, 从他从小就尝到人生这颗苦果的滋味。青年时代便感到自己的多余 ,使他很早就开始求索自己个人生存的意义。当时法国哲学界流行新康德主义哲学,高谈 阔论气吞山河,通过极玄的理论演绎出世界乃至宇宙的存在的规则。他们构建的理论与萨 特遇到的现实的人生问题、个人的存在问题,风马牛不相及。而现象学却提出:放弃一切 教条和偏见“回到事物本身去”,回到事物对你的直接显现中去,回到你的直接体验中去 ,回到你的意识活动中去。现象学给人的告戒是:相信你的直观,去描述你亲自体验到、 直观到的一切吧!现象学的所有的这些原则性思想,都正中萨特的下怀。现象学的这些原 则无异于告诉萨特,不必到别的哲学中去寻求答案了;事物本身就是你直接体验到的东西 ;把你对人生的体验描述下来,这就是哲学。这恰恰符合了在无家长权威的环境中形成的 酷爱自由、渴望创造的天才的雄心勃勃的性格。 萨特在学习融会现象学的过程中,从总体内容上讲,更多接受了海德格尔对现象学的改造 ,把描述和解释人的实际生存状态及其结构的工作当作现象学。但从萨特具体工作本身看 ,他更接近胡塞尔。萨特哲学研究的具体对象还是人的意识活动。他的主要哲学著作《想 象》、《想象力》、《存在与虚无》等,都是对意识的分析研究。在这个意义上,他的工 作是胡塞尔工作进一步发展和开拓,也可以说是胡塞尔意识分析方法的更具体运用。萨特 认为,“现象学是对先验意识结构的一种描述”,而这种描述又是建立在对“意识结构的 本质直觉的基础上”。 这种以本质直观为基础的描述活动是反思活动的一种。但是萨特认 为,这种反思活动不同于内省。内省是对经验事实的确定、把握,并且通过归纳使其成为 一般性存在的反思活动。现象学的反思活动则不然,它是可以一下子抓住本质的反思活动 ,它在活动开始之处,“一下子就处于普遍的立场上” ,也就是说,无须顾及什么传统的 理性原则,对生动的直接的体验或切近的直观的描述,就是对事物“自身的绝对的表达” 。显而易见,现象学的本质直观实际上构成了萨特哲学工作的基础:无须别的顾及,只需 靠直观来洞查自己直接体验的普遍性现象;无须别的理由和根据,直接宣布,我直观到的 人生存在的种种现象、我对人生的种种直接体验就是真理。所以,在萨特的哲学中,用来 对人的本质进行规定的许多基本概念,用科学的真理标准来衡量都是主观随意的构造,不 具有客观的普效性,然而从现象学的直观描述原则看来则是无可非议的。 萨特坚持了胡塞尔现象学的“现象―本质一元论”: “显露的存在物的哪些显象,既不是 内部,也不是外表,它们是同等的,都返回到另一些显象,无一例外。” 显象不再和存在 对立,“反而成为存在的尺度”。 存在就是整个的显象系列。萨特在这里完全重复着胡塞 尔对感性对象存在的规定。 但是在研究的过程中,萨特遇到了西方哲学的最困难的问题,即康德的物自体问题:无限 的不可穷尽的显现系列中不是隐含了一种超越性吗?把握到显现无穷的系列的无限性时, 这不就是潜在的持久性质吗?本质最终与具体的显现根本分离,因为本质原本就是用那些 个别显露物的无限系列显露的东西。 也就是说,在变动不居的、显现的无穷系列中显露着 一种稳定的东西,这就是那个显现的存在,尽管它不是像康德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不显 现的存在,因为存在的显现“不需要任何中介” ,但是存在的现象不同于现象的存在。也 就是说,“向我们揭示和显现出来的存在”,即我们常人称作现象的东西,“与向我们显 现的存在物的存在”,即类似于康德的物自体的存在(但不是不显现的物自体,而是显现 自身的物自体)不是同一个东西。萨特公开承认物的存在本身,并指出它的“存在是超现 象性的” 。这个作为存在的显现的超现象的存在是“超出了人们对它的认识,并为这种认 识提供基础”。 所以我认为,在这一点上,萨特超越了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公开走向唯物 主义。但是由于现象学的立场,他的唯物主义思想不同于我们一般所理解的唯物主义。但 是萨特又不是康德式的不可知论者。他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有辩证法的色彩:没有一种存在 不是以某种存在的方式存在,没有一种存在不是通过显露存在又掩盖存在这样的存在方式 被把握的。在“既掩盖又显露的”把握方式这一思想中,隐含了萨特存在主义的逻辑原则 。 萨特哲学中的另一个重要现象学思想,就是意向性理论。萨特把意向性学说看成是克服近 代传统认识论哲学在主-客观统一问题上遇到的难题的法宝。他认为,传统认识论中关于客 观对象反应的影像这个想法,在意向性学说变成了一种有意义的结构。意向性理论使影像 “从意识的静止不动的内容状态过渡到与一种超验对象相联系的唯一的和综合的意识状态 。” 这是一种有机的意识状态,它与自己的对象有关。这种新的意识状态是一种指向外在 现实存在的可能方式。这样,“无须通过一种可以当作自身的假象” ,意识活动便直接与 对象发生关系。于是,关于“假象与其现实对象的关系,以及纯粹思维和这一假象的关系 中所具有的一切困难,连同影像的内在论的形而上学,一下子都消失了”。 这样便“消除 了”影像和思维关系的传统问题中所遇到的“所有困难。” 尽管萨特对胡塞尔的思想推崇有嘉,认为,胡塞尔的这种指向对象的意向性学说为人们的 研究“开辟了新的途径”,“向我们提供的宝贵看法” ,但是,他并不满意胡塞尔的认识 论唯我论倾向。萨特对意向性学说进一步作了唯物主义的改造。他认为,意向所指向的对 象是一种物,意向活动则“是一种行为,而并非一个物” ,在区别认识性的知觉和非认知 性的影像时,萨特认为,“只需要唯一的物质本身就能够把知觉和影像区分开”,“一切 都取决于这种物质的生气勃勃的世界。” 当然这种物质的显现离不开意识,而意识的存在 又离不开物质,所以萨特把物质世界也称之为“意识最深入的结构中产生的一种形式。” 胡塞尔意向性学说的根本性原则是,一切对象,不是存在于意识内部,就是存在于意识本 身中。萨特把这一原则到过来,进一步加以发展,形成了他整个的关于意识的虚无结构理 论:尽管现实的存在通过意识的存在方式显现出来,但是,意识本身内部不包含任何现实 性存在的因素,所以意识或思想是一个虚无,或者想象的存在。萨特说:“意识生来就被 一个不是自身的存在支撑着”。 因为意识的存在就是对某物的意识;这种对外在物的趋向 ,就是意识的生命本身,这就是所谓意识的超越性结构。存在不是按意识的方式而存在, 相反,意向是从物质存在中获得存在。 意识的存在和外物的存在不能过渡、转化,这是萨特的唯物主义同传统唯物主义的根本区 别。萨特认为,无论如何也不能想象,意识“超越主观性走向客观性”。 萨特嘲笑胡塞尔 后期想使意识存在转化为客观存在的努力:“他只不过创造了一个杂交的存在,这种存在 既遭到了意识的否定,又不可能作为世界的一部分”。 实际上,在本体论上萨特把意识和 存在完全分开,重新恢复了胡塞尔企图克服的主客体的对立。意识只是“对某物,即对某 个超越的存在的揭示性直观”。 它是现象,它指示存在并要求存在,但“现象的存在不是 存在”。 意识和存在是对立的,所以它不是存在,因而是虚无。现象学的意识的意向性学 说经过改造后成了萨特的虚无学说的基础。而意识的虚无性,非存在性,又是人的自由的 基础,是人的存在的根本性结构。所以可以说,现象学的意向性学说是萨特存在主义的理 论基础。 第三节当代分析哲学对现象学的研究 胡塞尔的思想深受大陆哲学家笛卡尔和康德的影响,但他的现象学哲学并不是典型的大陆 哲学理论。他对英国的经验主义哲学家如洛克、休谟的思想十分熟悉,有人甚至认为,“ 对胡塞尔来说,最重要的哲学家是休谟”。 胡塞尔曾经为施罗德(Schroeder)的主要逻 辑著作《逻辑代数讲演集》写过书评。施罗德这本书对数学家和数理逻辑学家在数理逻辑 初创时期的卓越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可以说,它集这个阶段数理逻辑研究成果之大成,对 后来数理逻辑的在英语国家的成熟和长足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莫汉梯(J·N·Mohanty) 认为胡塞尔的逻辑哲学思想直接受到了施罗德的影响。 由于英国哲学对胡塞尔思想的影响 ,致使胡塞尔与后来英语国家的分析哲学家在很多问题上的看法有类似,甚至相同。正是 由于这个原因,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随着越来越多的胡塞尔著作移译为英文,英语国 家的哲学家重新发现了胡塞尔。他们看到,胡塞尔所谈的正是他们自己传统中所关注的问 题,很多人为胡塞尔思想的广博和深邃所倾倒 。 1957年巴希尔(Yehosha Bar-Hilled)就提出,胡塞尔是逻辑实证主义思潮的先驱。1964 年莫汉梯出版了他的名著《胡塞尔意义理论》一书,书中用十分清楚明白的语言全面阐述 了胡塞尔的意义理论,并将其与分析哲学中的语言哲学理论进行了比较研究。今天,该书 仍然是研究胡塞尔语言哲学的必读文献之一。1971年德菲(H·A·Durfee)在《不列颠现 象学学会会刊》上发表了《奥斯汀与现象学》一文;1976年他又出版了《分析哲学与现象 学》一书。1977年特精格斯出版了《现象学与逻辑》一书,1984年他出版了《胡塞尔和数 学及逻辑中的实在论》。这些书都是从分析哲学的角度对胡塞尔哲学的研究。但在分析哲 学家的现象学研究中,影响较大的是挪威哲学家福勒斯达尔(D·Fullesdal)。福勒斯达 尔1932年生,就学于奥斯陆大学,后赴美国哈佛大学在蒯恩门下学习,并取得了博士学位 。毕业后在奥斯陆、斯坦福等大学任教。福勒斯达尔被施泰格缪勒称之为“杰出的胡塞尔 研究者,甚至可以说是胡塞尔专家”,又是“研究存在主义的专家”。 而德赖福斯(Dre yfus)则称他为逻辑学家和分析哲学家。施泰格缪勒认为,他几乎是当代仅有的几个(如 果不是唯一的话)在现象学和分析哲学两方面都是内行的哲学家。这个得天独厚的条件使 他成为这方面的工作显赫的人物。 他于1972年发表了著名论文:《为分析哲学家们写的现象学导论》,其后他在进行逻辑、 科学哲学和其他哲学课题的研究的同时,还写了一系列的关于现象学的论文,指导博士生 、主持讨论班,从分析哲学的角度对现象学进行研究。根据施米特和麦因泰尔的报道,从 1969年6月到1970年,他在斯坦福大学主持一个有芬兰籍分析哲学家欣梯卡(Hintikka)参 加的研究班,专门研究现象学问题。1973年和1974年的夏季又组织了同类的讨论班。这种 研究班的参加者均对这个问题有专门的研究,人数最多不超过七、八个。1980年德赖福斯 又在加里福尼亚伯克利大学组织举行了一次“现象学与存在主义暑期学院”,题目为从大 陆哲学和分析哲学角度看意向性问题。会上福勒斯达及他的同事、学生们报告了他们的研 究成果。不久1982年德赖福斯便编辑出版了大量福勒斯达观点的论文集《胡塞尔:意向性 和认识科学》。文集中收入了福勒斯达的论胡塞尔现象学重要论文多篇和福勒斯达的学生 的很多文章。同一年,福勒斯达的学生施密斯(D·W·Smith,1944年出生)和麦因泰尔( D·Mcintyre,1942年出生)把他们多年随福勒斯达学习研究、参加上述福勒斯达领导的现 象学讨论班的研究成果汇集成书,以《胡塞尔和意向性》为题出版。这两位年轻哲学家的 这本书可以说是目前这方面研究的代表性著作。 福勒斯达对胡塞尔的思想进行了历史的分析,并同弗雷格的哲学思想进行了比较,进而突 出了现象学中Noema(意向性意义)的重要地位,认为它是整个胡塞尔现象学的核心,甚至 可以说现象学是专门研究Noema的先验科学。 福勒斯达认为,胡塞尔的现象学是为克服布伦塔诺哲学中的困难而提出的。布伦塔诺在对 意向性作规定时,认为与意向的趋向性相应的对象总是存在的。但是,如何解释,大量与意 向活动相应的事件只是意向的构想,并不是真实存在。为此,布伦塔诺又提出了意向性内 存的问题。那么内存是否构成意识本身的一部分呢?如果是,它如何成为意向活动的对象 呢?为解决这一问题,胡塞尔将布伦塔诺的“意向性活动――对象”二维认识模式改变为 “意向性活动――Noema――对象”三维模式。 按福勒斯达的看法,胡塞尔的这个解决办 法与弗雷格解决“数个指号共同“享有”同一个被指对象”这个矛盾时提出的办法是一致 的。弗雷格将“指号(名称)-对象”的二维模式改变为“指号(名称)-含义-对象” 的三维模式。弗雷格认为,每个指号都含有一个意义,如果它具有相应的对象,它便通过 意义来指向对象。胡塞尔则认为,每个认识活动都有一个Noema,通过Noema来指向对象, 假如有这样的对象存在的话。弗雷格认为一个对象可以有多个含义,胡塞尔认为一个行为 可以用多个Noema指称同一对象。 他们之间的不同则在于,弗雷格的意义是言语行为的内 容:当一个指称对象是不透明时,言语行为用指号指示的便不是被指对象而是意义。与此 相反,胡塞尔则认为,Noema从来不是意向性活动的对象,它只是意向性活动指称对象的手 段。只有通过现象学的反思才能把握Noema的存在。福勒斯达以分析哲学家特有的清晰明白 的语言,对胡塞尔的意向性意义概念(Noema)进行系统的分析阐述,使之变得十分易懂的 学说。他的《论Noema观念》一文中把Noema观念分析为12个基本命题: 1、 Noema是一种意向性实体,是意义观念的一般化推广。 2、Noema由两个因素构成a)统一的对象本身,也称为对象性意义。它独立于意向行为 对它的表象方式或设置方式。B)因设置方式或表象方式而异的对象的表象。它又分为:ⅰ )行为的设置性特征(Setzungscharakter)。ⅱ)意义的充实、实现的形式,即直观性意义 (Anschamungssinn)。 3、Noema性的意义是意识藉以与对象发生联系的手段。 4、意向性行为的Noema不是意向行为的对象。 5、同一个Noema只有一个对象与之相应。 6、同一个对象可以有几个不同的Noema。 7、每一个意向性行为只有一个唯一的Noema。 1、 所有的Noema都是抽象的实体。 9、所有的Noema都不是由我们的感官接受到的。 10、所有Noema都是通过一种独特的反思活动,即现象学反思活动而被认识。 11、现象学反思是可重复的。 12、对象的规定性的范型加上其对象的表象形式(gegebensweise)就是Noema。 通过这十二个命题,Noema的直接在意识中显现而又独立于意识过程的存在方式便得到了明 确的规定。它在经验中出现,但不是经验的组成部分,这就是弗雷格所谓的含义(Sinn) 。它是介于人的认识主体经验与被认识之客体之间的抽象的存在。 福勒斯达还通过列表的方式明确阐明了胡塞尔经验或体验概念的内容。 经验(体验) 经验(体验)的意向性层次 =意向性思维活动(Noesis) =表达(informing)层次或赋义行为层次 经验(体验)的材料层次 =质料(hyle) =材料(stoff) =感性材料(Sense data) =基源性内容(Primary contents) =透视变化(Perspective) Noema,即系统性的规定, 经验(体验)的意向性层次 同经验(体验)的材料层次 使二者联系在一起。 经验的对象性层次 对象特征 =被透视到的可变化者(Perspectedvariable) 福勒斯达明确指出,感性素材,即我们平时所说的不管感觉,即透视变化与被透视到的变 化者原本是相互独立的,只是由于复杂的理解行为的加工整理,才把许多感性素材,即透 视变化的综合为一个统一的被透视到的可变化者,即经验对象。整理加工综合的各种复杂 的系统的诸规定就是Noema。Noema加上感性素材(hyle)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感性的意向 性认知行为。 通过福勒斯达对胡塞尔解说,使现象学的认识论以至语言哲学的特征更为突 出。更重要的是,现象学的基本内容从复杂的反思、繁复的研究材料中解脱出来,以清晰 明快的面貌展现在人们面前,使对繁冗艰深的反思一贯反感的英美国家的哲学家得以了解 胡塞尔思想的真谛。当然,福勒斯达的现象学解说中略去了它的很多多本质性原则,比如 先验自我等原则性命题,因而他也受到坚持胡塞尔先验主义立场的哲学家的非议。 英语国家也有人把胡塞尔的现象学意义理论同分析哲学家塞尔(John Searl)的言语行为 理论加以比较。比如美国的德赖福斯和西德的艾莱(Lother Eley)就是这样做的。塞尔是 英国日常语言哲学在美国的重要的代表。在语言哲学的研究中,他进一步发展了奥斯汀的 观点,把语言行为分为三类,(一)“命题行为”(Propositional act);(二)“以言 行事的行为” (illocutionary act);(三)“以言取效”的行为(Perlocutionary a ct)。塞尔指出,在语言中常有这种情况,不同的命题表达方式表达了同一内容。这个共 同内容的表达就是“命题行为”,但这种不同的表达方式就是不同的“行事”行为。 德赖 福斯则发现,早在1900年胡塞尔就已对言语行为中的这两种不同方式作了区别。塞尔称为 “命题行为”形式,被胡塞尔称之为“意义”的“matter”,(德文是materie),塞尔称 之为“以言行事行为”的形式,被胡塞尔称之为意义的“Qualitaet”。当然,塞尔认为, 语言交流的一个重要的特征是它的意向性结构,这一观点当然是胡塞尔思想的核心。胡塞 尔和年轻塞尔在观点上的根本区别在于,胡塞尔认为,意向行为是“先验自我”功能,它 的活动使意向性的意义得以实现,现象学的任务就是描述“先验自我”的工作过程,描述 这个过程中的这种规则的实施结构和环节。而塞尔则持一种功能主义观点:仅指出意向性 行为的逻辑性质,而不去具体的描述大脑中的具体过程本身。塞尔认为,它也许是大脑细 胞的功能,也可能是一种抽象的形式规则。这对语言哲学的研究点不重要。 第四节现象学与人工智能研究 把现象学同人工智能研究结合在一起的代表是美国教授德赖福斯(Hubert·L·Dreyfus) 。《计算机不能做什么》是他的代表作。 人工智能是研究机器思维的,也就是研究计算机如何可以模拟人的思维。既然要模拟人的 思维,对思维全过程的从细节到整体的研究必然是它的基本任务之一。在此基础上,才可 以谈得上模拟这个过程。胡塞尔搞现象学研究三十多年,目的也正是要弄清思维一般过程 的细节和整体,只不过他没有将这个过程通过机器模拟下来的想法。所以胡塞尔的认识论 工作与人工智能研究有内在的联系。 人工智能研究中的所谓模拟,也不是用物理手段再做一个能思维的人造大脑。这里所谓模 拟是指按人的思维功能的模拟。人工智能科学家持这种态度,当然有其技术上的原因:他 们认为,现代生理学所提供的关于人脑及其机能的知识还太少,从神经活动到逻辑思维, 这中间还有很长一段联系环节根本没有搞清楚,所以无法用生理模型来模拟能思维的大脑 结构。 胡塞尔的现象学在思维研究中也采取了类似的立场,尽管这种立场与技术毫不相干 。为了做到对思维本身进行观察分析,也就是为了为思维研究创造一个纯粹的环境,不受 各种科学及哲学成见的干扰,胡塞尔把我们对世界的各种看法,把心理-生理学的理论放 到括弧中,存而不论,在研究中不加考虑。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研究之初,胡塞尔便激 烈地反对心理主义。他实际上是反对用人的大脑的生理-心理细节分析来解释思维过程, 以取代对思维过程本身的观察描述与分析。从具体内容上看,胡塞尔现象学中的超验自我 ,无非是一个忽略了人脑存在的、宏观的、功能性的思维统一体,可以称之为一个理论人 脑――它执行人脑的一切功能,但没有人脑的存在。这样的理论人脑不就是是人工智能研 究者要寻找的吗? 在人工智能的研究存在着数学学派和心理学学派这两个派别。数学学派不关心人与机器在 解决问题时的各自的物理特征,也不考虑如何使二者一致或起码相仿的问题。他们只要求 为机器寻找一个能解决思维所能解决的问题的那样一组算法,算法理论当然是人工智能的 理论基础。对于这一派来说,现象学的研究当然没有太大的意思。人工智能研究中的心理 学派则认为,世界上人是最聪明的,所以,人在思维中使用的各种方法解决智能问题的最 佳方案,所以他们主张,把人解决各类问题时所使用的方法策略、经验技巧编制成程序, 依它来解决问题。因此,他们必须首先致力于考察人是怎样思维的,把语言报告和行为表 现的描述总结成为思维活动的规律,并把这些规律转换成(编成)程序,作为心理模型在 计算机上进行模拟操作。这样,他们的工作就与胡塞尔的工作有共同之处。胡塞尔的工作 恰恰是对人的思维的操作过程的不同类型的尝试性分析和描述工作。不管这些描述在多大 程度上是可靠的,这些描述和分析毕竟可以作为过去对思维过程研究报告来看。所以人工 智能研究者开始关心起现象学,希冀从中受到些启发。 在人工智能研究中,人们普遍认为,思维特征是自寻目标,能在各种各样的环境中下达到 这些目标。而自寻目标是通过负反馈来实现的,因此,加有负反馈的系统,也就具有了思 维的特点。这种把思维特征归纳为“自寻目标”,马上使人们想到胡塞尔的意向性结构的 理论。通过对人工智能与现象学的比较,我们看到,胡塞尔现象学认识论研究的确可以称 之为人工智能的思维研究的先驱性工作。所以德赖福斯把胡塞尔称之为人工智能之父是有 道理的。但是在德赖福斯的手中,现象学并不是人工智能理论的正面支持者或辩护者,相 反,它是人工智能研究的哲学背景的批判者。他“吸收了埃德蒙·胡塞尔的现象学分析” 来批判人工智能的弱点,勘踏目前出人工智能工作暂时失败的哲学根据,指出,原有原则 指导下人工智能研究是不能成功的。这种批判受到人工智能专家的肯定。哈佛大学艾肯计 算实验室的安东尼-奥廷格尔认为,德赖福斯对人工智能专家们来说是“一位富有批判精 神的旁观者,一位热心于探究和分析知识基础问题的专业哲学家,”并告诫同行,“决不 可把他当作不受欢迎的冒犯者拒之门外。也不要用挖苦的言辞非难他”。他认为,德赖福 斯提的问题带有十足的科学性,“不能推委给哲学家”,但又带有十足的哲学性质,因而 “不能推委给科学家”。也就是说,要在科学家和哲学家的对话中来解决这些问题。 德赖福斯所理解的现象学是很宽泛的。他把所有符合现象学描述原则的哲学观点、特征的 关于认知问题的看法都称之为现象学的。如,他把维特根施坦对语言使用的无规则性的描 述称之为“现象学描述”。 梅洛-庞蒂和海德格尔的一些观点被他算作现象学研究成果, 它们弥补了胡塞尔现象学研究中的弱点。 德赖福斯主要是重视其胡塞尔现象学对认识活动的具体过程的研究。他强调,胡塞尔首先 指出了认知活动,即智能活动的整体性。心理学的格式塔或完整的心理学派,正是在胡塞 尔的这种整体主义影响下形成的。所以,德赖福斯在文章中经常交错使用格式塔理论和现 象学这两个概念。这里所谓整体,是指由人的意指行为产生的、由意义的广泛联系构成的 整体。 德赖福斯看到,人的智能研究中,人们是把世界分成两个层次:物理的层次和心理的层次 。人的智能就是用物理材料复制出具有心理功能的机器。但是德赖福斯认为,还存在第三 个层次,现象学的层次。在这个层次上,人们感知的是物理对象,比如,我们看到一把椅 子,它可以作为物理对象,可以“被定义为原子的集合,或者木头或金属的集合。” 在这 种情况下,椅子没有意义,但因此我们也无从辨别什么是椅子。而人们实际上看到的是椅 子。听到的音乐、动物的叫声,不仅是一定频率空气震动;我们听懂的是单词和句子,而 不是千差万别的、由声带引起的空气震动,甚至不是人的声音本身。“人们所做的是有意 义场合中的有意义的行为。”人的行为中意指的各种意义实际上是一种指称客体的功能, 以椅子为例:“使它能起物的作用的是它在全部实践环境中的地位。这又预设了有关人类 的某些事实(疲劳、人体弯曲的方式)一种由文化所决定的其他设备(桌子、地板、灯) 的网络和技能(吃、写、开会、讲读等)的网络。” 人可以理解这一网络,被我们理解的 意义指称着椅子的功用,以及它发挥功用的背景,所以能区别凳子和炕桌。人工智能研究 者试图用“可坐于其上的某物”来定义椅子,以便使计算机能其识别它。但这样,机器便 会把炕桌也叫椅子,甚至把便桶也叫椅子。由于人工智能研究者忽视现象学发现的第三层 次,即意义网络的层次,所以,他们设计的计算机连日用品也不能区别(椅子的形状也是 五花八门,不下万种。按照德赖福斯的看法,具体的观念和物理能一样都是具体的,但又 是完全不同种类的现象。无论通过怎样复杂的手段也不可能把变化不居的能量输入与持续 (不变)的乐音之间沟壑填平。在听音乐时,绝对的物理声响根本没有被感知到,感知到 的只是乐音。总之,物理对象不能转化为被现象学描述发现的意向性对象,即不能直接转 化为意义。 意义网络的整体性是由意向性活动构建而成的。德赖福斯将意向性活动构建活动称之为非 确定性的全局性预感或设定。 在胡塞尔那里,是由具有神奇力量的先验意识作出这种全局 性的预感或设定。这种智能行为的运行离不开有预设的文化实践和惯例等等背景。文化实 践和惯例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恰恰是现象学研究发现,是它的研究成果,而这方面的问题 常常为人工智能研究所忽视。德赖福斯指出,胡塞尔认为,形式可同内容分开,全局性期 望可以同知性感觉分开。所以胡塞尔的意向性内容,即全局性期望(Noema)实际上是一条 规则,它独立于对它的经验的运用而先验的存在于意识中。德赖福斯认为,胡塞尔之所以 提出这类假设,是因为他没有完全摆脱传统唯理论所致。胡塞尔的假设应该由梅洛-庞蒂 的躯体化理论来取代:“传达意义的正是我们的躯身”。 人类的智能活动-思维不可能离 开躯体而独立存在。人类的思维在各个方面都包含着诸如情绪、躯体的感觉-运动技能、 对行为的深远意义的解释等等。所有这一切方面都十分紧密地融合在一起,人们无法用抽 象的明晰的观念之网把这种具体的日常生活实践整体复制出来。 这就是现象学揭示出的人 的智能活动的描述性结构。目前人工智能的研究尚未找到一种方面来模拟人这种实践生活 整体。甚至相反,人工智能的研究者认为,日常生活中的理解和自然语言交际根本不包含 有我们的躯体化的、社会化的技能,因此形成了对人的智能曲解。 所以,德赖福斯认为, 目前人工智能工作的研究还没有走上正确的道路。 在本节结束之前,还应顺便指出,1972年德赖福斯的书首次发表之后,的确引起了不少人 工智能研究者注意,不少人提出,应该接受胡塞尔对意义的整体、社会文化背景的理解, 以及有关意向性活动的思想,并提出了模拟这些功能结构的方案。这本书的1979年第二版 中,德赖福斯重要指出,胡塞尔的发现固然重要,但整个研究都失败原因,就是胡塞尔忽 视了躯体及其技能在智能中的关键作用。人工智能真要达到人的智能水平,必须解决如何 模拟人的躯体化及其技能的问题。 另外还需指出,德赖福斯认为,胡塞尔发现的,人的可以理解不合语法惯例、甚至是错误 的句子的能力,是人的智能理解的意向性和整体性的明证:直到今日,任何电脑也无法理 解不符合该机语义惯例的句子,更不用说理解错句了。 瓦尔特·舒茨《世界变革中的哲学》第15页。 瓦尔特·舒茨《世界变革中的哲学》第21页。 当然1913年发表的《观念(一)》一书中已经言简意赅地阐述了这方面的思想。 胡塞尔《观念(一)》第81节,第200页。 胡塞尔《关于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的讲演录》,见《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鉴》,1928 年Max Niemeyer Verlag,第9卷第390页。 详见上书第389页 《关于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讲演录》第395-396页。 胡塞尔《观念(一)》第199页。 胡塞尔《观念(一)》第198页。 胡塞尔《观念(一)》第200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德文版第348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德文版第350页。 见《海德格尔给胡塞尔的信》,《德国哲学》第三卷第119页。 见《海德格尔给胡塞尔的信》,《德国哲学》第三卷第119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等中译本,北京1987年,第44-45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等中译本,北京1987年,第46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等中译本,北京1987年,第47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等中译本,北京1987年,中文版第47页。 西蒙娜·德·波瓦尔《年华的力量》法文版141页。转引自杜小真《萨特》第7页,见《 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续编下卷。 所有涉及萨特生平经历的材料,都取自于杜小真《萨特》一文。 萨特《影像论》中文版,魏金声译,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115页。 萨特《影像论》中文版,魏金声译,第115页。 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2页。 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1页。 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2页。 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4页。 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5页。 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7页。 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7页。 萨特《影像论》第121页。 萨特《影像论》第121页。 萨特《影像论》第121页。 萨特《影像论》第122页。 萨特《影像论》第130页。 萨特《影像论》第132页。 萨特《影像论》第123页。 萨特《影像论》第121页。 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第21页。 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第18页。 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第18页。 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第21页。 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第23页。 罗伯特·S·特拉格《胡塞尔与逻辑及数学中的实在论》出版者导言,第7页。 莫汉梯:参见《胡塞尔和弗雷格》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2,第一章,2-8页。 施泰格缪勒《当代哲学主潮》第六版下卷第86页。 上述背景材料均来自施密斯和麦因泰尔合著的《胡塞尔与意向性》一书的前言。我们至 今没能在国内找到福勒斯达《为分析哲学家写的现象学导论》一文,所以只能根据收集在 德赖福斯《胡塞尔:意向性与认识科学》一书中的福勒斯达及同事的论文,并参考施密斯 、麦因泰尔合著的《胡塞尔和意向性》一书的有关内容加以介绍。 施泰格缪勒《当代哲学潮流》第六版第二卷第99页。 德赖福斯《胡塞尔:意向性与认知科学》第31页-41页。 关于弗雷格的意义理论,参见涂纪亮《分析哲学及其在美国的发展》上卷第43页-55页 。 见德赖福斯《胡塞尔:意向性和认知科学》第73页-96页。 包括这个命题在内的以下的4 个命题都是福勒斯达从胡塞尔未发表的手稿《Noema和意义 》中发掘的思想。 德赖福斯《胡塞尔:意向性和认知科学》第38页。中间的文字为笔者加上的。 福勒斯达对胡塞尔现象学认识论的解释与笔者对胡塞尔现象学认识论的研究结果基本一 致。不过,他没有提及意向活动的整体性原则,也没有强调在这种行为中,对象自身显现 的思想。笔者认为是洋中一种缺憾。 在美国教授科克曼斯1986年访问北京大学期间,作者曾问及他对福勒斯达现象学解释的 意见,他认为福勒斯达及大多数美国哲学家都把现象学庸俗化了,不值一顾,研究现象学 应从胡塞尔本人的原著入手,且勿受庸俗化的影响。 关于塞尔的哲学思想的具体介绍,请看涂纪亮《分析哲学及其在美国的发展(下)》第 597-615页,及涂纪亮《当代美国哲学》第101-106页。 有关的比较分析,见德赖福斯为其主编的《胡塞尔:意向性和认知科学》一书写的序言 。 英语国家的哲学中,精神哲学(Philosogily of Mind)研究的正是从大脑到思维之间的 这段联系。它的工作有很强的技术需要上的背景。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英语国家中的精神 哲学研究一直十分兴盛。 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中译本第41页。该译文 的一些地方值得商榷:把“声音 现象的频率”译为“现象学的声音序列”。还有时把胡塞尔译为赫塞尔,有时又译为赫斯 尔(42页),把维特根施坦译为维特杰斯坦,把梅洛-庞蒂译为默卢-庞第,甚至庞第, 等等。 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第211页。 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第43页。 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第44页。 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中文版第245页。 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英文版第160页,中文版第256页。 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中文版第62页。 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中文版第74页。 中山大学现象学研究所,北京大学现象学研究中心,中国现象学专业委员会。

TOP

返回列表
上一篇:楊際開:晚清變法思想中的漢學與佛學(上)
下一篇:张双利:重现乌托邦与现存世界间的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