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P 发表于 2010-9-4 17:52:58

今年的抗战胜利纪念日仍没提国民党

今年的抗战胜利纪念日仍没提国民党

    3日是中国抗战胜利纪念日,北京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但3日在大陆官方的讲话、媒体的宣传中,完全听不到对国军在「正面战场」上抗日贡献的肯定。人民日报甚至在社论中强调,抗战胜利,是来自中国共产党代表全中国人民的意志领导和推动。

    中共中央3日在抗战爆发地点卢沟桥,举行盛大的纪念活动,由国家领导人胡锦涛率同所有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在献花、默哀之后,胡锦涛一行还参观了抗战史迹特展。

     中央电视台报导,胡锦涛在参观时指出,抗日战争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抗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抗日战争的胜利,对于中华民族发展和世界文明进步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但值得注意的是,央视引述胡锦涛的讲话中,没有提到国军对抗战的贡献。甚至在央视的报导中,连「美国飞虎队」和「苏联援华红军」都在感谢之列,却只字不提当年牺牲最多的国军部队。

    胡锦涛曾在2005年9月3日,纪念抗战60周年的讲话中,首度正式提到:「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军队,分别担负着抗日战争中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的作战任务...。」首度肯定了以国民党军队为主体的正面战场贡献。

    人民日报3日刊出的社评,把抗战功劳完全归给共产党。内容指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是救亡图存、实现民族解放的核心力量。在民族存亡的生死关头,中国共产党吹响了抗击外敌的第一声号角。」

    人民日报社论更写道:「中国人民之所以创造了弱国战胜强国的伟大奇迹,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国共产党代表全中国人民的意志,领导和推动了伟大的抗日战争。」

    在中共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主持的「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六十五周年座谈会」上,李长春表示,抗日战争的胜利,改变了国家的命运,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改变了中国的政治力量对比,为中国共产党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重要基础。

    另外,为照顾仍在世上的抗战老兵,中共民政部3日也宣布,将对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至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期间入伍、目前健在的在乡抗日老兵,发放每人三千元人民币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GoldP 发表于 2010-9-4 23:08:00

《人民日报》发布了一篇名为“铭记历史 开创未来”的社论,这篇社论说“在民族存亡的生死关头,中国共产党吹响了抗击外敌的第一声号角。在那场威武雄壮的战争中,中国共产党以自己的坚定意志和模范行动,在全民族抗战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

靠,刚刚那边讲了“脸”和“面子”的区别,这咋就立即提供了论据嗫?别说阿拉是故意滴哈!

GoldP 发表于 2010-9-4 23:11:04

马英九驳斥:与史实不符

人民日报指抗战胜利是因中共领导。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4日说,抗日战争是中华民国政府领导下获得胜利,当时国民党执政,这是历史事实,也是唯一历史真相;人民日报所称,与史实不符。

据中央社报导,中共官方将昨天(3日)定为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纪念日。中国大陆的人民日报3日发表社论指出,中国战胜日本的最根本原因,是中共代表全中国人民的意志,领导和推动抗战。对此,中华民国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上午转述马总统上述严正立场。

罗智强指出,2005年9月3日,中共在纪念对日抗战胜利60周年时,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大会上发表讲话,指出对日抗战中,“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军队,分别担负着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的作战任务,形成了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战略态势。”

罗智强说,当时胡锦涛说,“以国民党军队为主体的正面战场,组织了一系列大仗,特别是全国抗战初期的淞沪、忻口、徐州、武汉等战役,给日军沉重打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战场,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游击战争,八路军、新四军、华南游击队、东北抗日联军和其他人民抗日武装力量奋勇作战。”

总统强调,对日抗战8年,是在中华民国政府的领导下获得最后胜利,当时由国民党执政,这是历史事实,也是唯一的历史真相,人民日报所称“中共领导全民抗战”,与史实不符。

罗智强表示,虽然在抗战的过程中,共军扮演一定的角色;但大多数战役,尤其是主要战役,如上海保卫战、南京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台儿庄大捷,以及最近大陆制拍、以湖南常德保卫战为背景的电影“喋血孤城”,都是国军在前线奋勇抵抗。

他指出,抗战期间,国军与日军激战,计有会战22次、大型战役1117次、小型战斗3万8931次、200多位将领捐躯、伤亡官兵高达322万余人;“国军用生命捍卫国家生存、民族血脉,这些历史都不应遗忘,也不应擅改。”

罗智强强调,忠于历史,应是两岸当局的公约数。因为抗战8年,是中华民族的一页血泪历史,任何对这一页历史的缅怀,都必须立足在真实无偏的历史事实上。

对于中共独揽抗日功劳,中华民国国防部4日也发布新闻稿稿予以严正驳斥,指相关报导内容与史实不符。国防部表示,抗日战争是中华民国国军与全国同胞“用鲜血所写下的历史,以8年赢得的战争”,这段史实不容许任何人窜改或任意曲解。

国防部表示,对日抗战期间,中华民国参与的各项国际会议与抗战胜利后接受日军的降书,都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种种抗战历史的铁证真相,均足以驳斥中共媒体宣称的“抗战胜利由中共领导”不实言论。

国防部强调,有关国军对日抗战之史实,可经由参阅中华民国国军“柏溪稿档案”、日本防卫厅编撰“日军对华作战纪要”等档案及相关史料获得印证。

GoldP 发表于 2010-9-5 10:40:11

大猫跟毛新宇研究的是一个问题吗?结论也是相同滴?发表一下你的成果吧,让真名各网友也开开眼!

GoldP 发表于 2010-9-5 17:47:42

回复 11# 爬山的大山猫


    嘿嘿,不到一个月前凤凰卫视播出滴《凤凰大视野》,讲当年的百团大战,阿拉注意到一个细节,就是当时的日军司令官承认对八路军向正太铁路的集结之判断出现错误,即日军认为八路军的集结是准备跟国军搞磨擦,因此没做任何准备。

    这说明了什么?

沐兮 发表于 2010-9-5 20:53:23

所以啊,抗日胜利,和国民党没有关系,和共产党没有关系,而是武装了老子思想的中国人民生命力顽强的体现。

沐兮 发表于 2010-9-5 23:27:20

唉唉,我又“研究”了一下国共历史。当年共产党身强力壮啊,欺国民党太甚。手上有那么一把锋利的菜刀,能轻易交出去啊。



国内和平协定目录

产生背景
具体内容
编辑本段产生背景
  1949年4月13日至15日,中国共产党代表团与南京政府代表团在北平举行正式会谈。双方在《国内和平协定草案》的基础上经过多次反复磋商,4月15日达成了《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共8条24款。中共代表宣布:南京政府必须于4月20日以前表明态度。   4月20日,国民党中常委会发表声明,拒绝接受《国共和平协定》。和平谈判宣告破裂。国民党和平谈判代表张治中等于6月26日,揭露了国民党破坏和平谈判并拒绝在《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的阴谋。   4月2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发布向全国进军命令,解放军开始横渡长江。
编辑本段具体内容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五日)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南京国民政府在美国政府帮助之下,违背人民意志,破坏停战协定及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在反对中国共产党的名义之下,向中国人民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发动全国规模的国内战争。此项战争,至今已达两年又九个半月之久。全国人民,因此蒙受了极大的灾难。国家财力物力遭受了极大的损失,国家主权亦遭受了新的损害。全国人民,对于南京国民政府违背孙中山先生的革命三民主义的立场,违背孙中山先生的联俄、联共及扶助农工等项正确的政策,以及违背孙中山先生的革命的临终遗嘱,历来表示不满。全国人民对于南京国民政府发动此次空前规模的国内战争以及由此而采取的政治、军事、财政、经济、文化、外交等项错误的政策及措施,尤其表示反对。南京国民政府在全国人民中业已完全丧失信任。而在此次国内战争中,南京国民政府的军队,业已为中国共产党所领导,为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所指挥的人民解放军所战败。基于上述情况,南京国民政府曾于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一月一日向中国共产党提议举行停止国内战争恢复和平状态的谈判。中国共产党曾于同年一月十四日发表声明,同意南京国民政府上项提议,并提议以惩办战争罪犯,废除伪宪法,废除伪法统,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没收官僚资本,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卖国条约,召集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接收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等八项条件为双方举行和平谈判的基础,此八项基础条件已为南京国民政府所同意。因此,中国共产党方面和南京国民政府方面派遣自己的代表团,授以举行谈判和签订协定的全权。双方代表于北平集会,首先确认南京国民政府应对于此次国内战争及其各项错误政策担负全部责任,并同意成立本协定。   第一条   第一款 为着分清是非,判明责任,中国共产党代表团与南京国民政府代表团双方(以下简称双方)确认,对于发动及执行此次国内战争应负责任的南京国民政府方面的战争罪犯,原则上必须予以惩办,但得依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第一项 一切战犯,不问何人,如能认清是非,翻然悔悟,出于真心实意,确有事实表现,因而有利于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之推进,有利于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者,准予取消战犯罪名,给以宽大待遇。   第二项 一切战犯,不问何人,凡属怙恶不悛,阻碍人民解放事业之推进,不利于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或竟策动叛乱者,应予从严惩办。其率队叛乱者,应由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负责予以讨平。   第二款 双方确认,南京国民政府于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将日本侵华战争罪犯冈村宁次大将宣告无罪释放,复于同年一月三十一日允许其他日本战犯二百六十名送返日本等项处置,是错误的。此项日本战犯,一俟中国民主联合政府即代表全中国人民的新的中央政府成立,即应从新处理。   第二条   第三款 双方确认,南京国民政府于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召开的“国民代表大会”所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应予废除。   第四款《中华民国宪法》废除后,中国国家及人民所当遵循的根本法,应依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及民主联合政府的决议处理之。   第三条   第五款 双方确认,南京国民政府的一切法统,应予废除。   第六款 在人民解放军到达和接收的地区及在民主联合政府成立以后,应即建立人民的民主的法统,并废止一切反动法令。   第四条   第七款 双方确认,南京国民政府所属的一切武装力量(一切陆军、海军、空军、宪兵部队、交通警察部队、地方部队,一切军事机关、学校、工厂及后方勤务机构等),均应依照民主原则实行改编为人民解放军。在国内和平协定签字之后,应立即成立一个全国性的整编委员会,负责此项改编工作。整编委员会委员为七人至九人,由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派出四人至五人,南京国民政府派出三人至四人,以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派出之委员一人为主任,南京国民政府派出之委员一人为副主任。在人民解放军到达和接收的地区,得依需要,设立区域性的整编委员会分会。此项分会双方人数的比例及主任副主任的分担,同于全国性的整编委员会。海军及空军的改编,应各设一个整编委员会。人民解放军向南京国民政府现时所辖地区开进和接收的一切事宜,由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以命令规定之。人民解放军开进时,南京国民政府所属武装部队不得抵抗。   第八款 双方同意每一区域的改编计划,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项 第一阶段,为集中整理阶段。   第一点:凡南京国民政府所属的一切武装部队 (陆军、海军、空军、宪兵、交通警察总队及地方部队等)均应集中整理。整理原则,应由整编委员会根据各区实况,在人民解放军到达和接收的地区,按照其原番号,原编制,原人数,命令其分区,分期,开赴指定地点,集中整理。   第二点:南京国民政府所属一切武装部队,在其驻在的大小城市,交通要道,河流海港及乡村,当人民解放军尚未到达和接收前,应负责维持当地秩序,防止任何破坏事件发生。   第三点:在上述地区,当人民解放军到达和接收时,南京国民政府所属武装部队,应根据整编委员会及其分会的命令,实行和平移交,开赴指定地点。在开赴指定地点的行进中及到达后,南京国民政府所属武装部队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破坏地方秩序。   第四点:在南京国民政府所属武装部队遵照整编委员会及其分会的命令离开原驻地时,原在当地驻守的地方警察或保安部队不得撤走,并应负责维持地方治安,接受人民解放军的指挥和命令。   第五点:南京国民政府所属一切武装部队,在开动与集中期间,其粮秣被服及其他军需供给,统由整编委员会及其分会和地方政府负责解决。   第六点:南京国民政府所属一切军事机关 (从国防部直到联合后方勤务总司令部所属的机关、学校、工厂、仓库等),一切军事设备(军港、要塞、空军基地等)及一切军用物资,应由整编委员会及其分会根据各区实况,命令其分区分期移交给人民解放军及其各地军事管制委员会接收。   第二项 第二阶段,为分区改编阶段。   第一点:南京国民政府所属陆军部队(步兵部队,骑兵部队,特种兵部队,宪兵部队,交通警察部队及地方部队),在分区分期开赴指定地点集中整理后,整编委员会应根据各区实况,制出分区改编计划,定期实施。改编原则,应依照人民解放军的民主制度和正规编制,将经过集中整理的上述全部陆军部队编成人民解放军的正规部队。其士兵中老弱残废,经查验属实,确须退伍,并自愿退伍者,其官佐中自愿退役或转业者,均由整编委员会及其分会负责处理,给以回家的便利和生活的安置,务使各得其所,不致生活无着,发生不良行为。   第二点:南京国民政府所属海军空军,在分区分期开赴指定地点集中整理后,即按原番号,原编制,原人数,由海军空军整编委员会依照人民解放军的民主制度,加以改编。   第三点:南京国民政府所属一切武装部队,在改编为人民解放军后,应严格遵守人民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忠实执行人民解放军的军事政治制度,不得违犯。   第四点:在改编后,退伍官兵应尊重当地人民政府,遵守人民政府法令。地方人民政府及当地人民,亦应对退伍官兵给以照顾,不得歧视。   第九款 南京国民政府所属一切武装力量,于国内和平协定签字之后,不得再行征募兵员。对其所有武器、弹药及一切装备,一切军事机关设备及一切军用物资,均须负责保护,不得有任何破坏、藏匿、转移或出卖的行为。   第十款 在国内和平协定签字之后,南京国民政府所属任何武装力量,如有对改编计划抗不执行者,南京国民政府应协助人民解放军强制执行,以保证改编计划的彻底实施。   第五条   第十一款 双方同意,凡属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依仗政治特权及豪门势力而获得或侵占的官僚资本企业 (包括银行、工厂、矿山、船舶、公司、商店等)及财产, 应没收为国家所有。   第十二款 在人民解放军尚未到达和接收的地区,南京国民政府应负责监督第十一款所述官僚资本的企业和财产不许逃匿,或破坏,或转移户头,暗中出卖。其已经迁移者,应命其就地冻结,不许继续迁移,或逃往国外,或加以破坏。官僚资本的企业及财产在国外者,应宣布为国家所有。   第十三款 在人民解放军已经到达和接收的地区,第十一款所指的官僚资本企业和财产,即应由当地的军事管制委员会或民主联合政府委任的机构实行没收。其中,如有私人股份,应加清理,经证实确为私人股份并非由官僚资本暗中转移者,应予承认,并许其有留股或退股之自由。   第十四款 凡官僚资本属于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以前及属于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而为不大的企业且与国计民生无害者,不予没收。但其中若干人物,由于犯罪行为,例如罪大恶极的反动分子而为人民告发并审查属实者,仍应没收其企业及财产。   第十五款 在人民解放军尚未到达和接收的城市,南京国民政府所属的省、市、县政府应负责保护当地的人民民主力量及其活动,不得压抑或破坏。   第六条   第十六款 双方确认,全中国农村中的封建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应有步骤地实行改革。在人民解放军到达后,一般地先行减租减息,后行分配土地。   第十七款 在人民解放军尚未到达和接收的地区,南京国民政府所属的地方政府应负责保护农民群众的组织及其活动,不得压抑或破坏。   第七条   第十八款 双方同意,在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所订立的一切外交条约、协定及其他公开的或秘密的外交文件及档案,均应由南京国民政府交给民主联合政府,并由民主联合政府予以审查。其中,凡对于中国人民及国家不利,尤其是有出卖国家权利的性质者,应分别情形,予以废除,或修改,或重订。   第八条   第十九款 双方同意,在国内和平协定签字之后,民主联合政府成立之前,南京国民政府及其院、部、会等项机构,应暂行使职权,但必须与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协商处理,并协助人民解放军办理各地的接收和移交事项。待民主联合政府成立之后,南京国民政府即向民主联合政府移交,并宣告自己的结束。   第二十款 南京国民政府及其各级地方政府与其所属一切机构举行移交时,人民解放军、各地人民政府及中国民主联合政府必须注意吸收其工作人员中一切爱国分子及有用人材,给以民主教育,并任用于适当的工作岗位,不使流离失所。   第二十一款 南京国民政府及其所属各省、市、县地方政府,在人民解放军尚未到达和接收以前,应负责维持当地治安,保管及保护一切政府机关、国家企业(包括银行、工厂、矿山、铁路、邮电、飞机、船舶、公司、仓库及一切交通设备等)及各种属于国家的动产不动产,不许有任何破坏、损失、迁移、藏匿或出卖。其已经迁移或藏匿的图书档案,古物珍宝,金银外钞及一切产业资财,均应立即冻结,听候接收。其已经送往外国或原在外国者,应由南京国民政府负责收回或保管,准备交代。   第二十二款 在人民解放军已经到达和接收的地区,即应经由当地的军事管制委员会及地方人民政府或联合政府委任的机构,接收地方的一切权力及国家产业财富。   第二十三款 在南京国民政府代表团签字于国内和平协定并由南京国民政府付诸实施后,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愿意负责向新的政府协商会议的筹备委员会提议:南京国民政府得派遣爱国分子若干人为代表,出席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在取得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批准后,南京国民政府的代表即可出席新的政治协商会议。   第二十四款 在南京国民政府业已派遣代表出席新的政治协商会议以后,中国共产党方面愿意负责向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提议:在民主联合政府中应包括南京国民政府方面的若干爱国分子,以利合作。   双方代表团声明:为着中国人民的解放和中华民族的独立自由,为着早日结束战争,恢复和平,以利在全国范围内开始生产建设的伟大工作,使国家和人民稳步地进入富强康乐之境,我们特负责签订本协定,希望全国人民团结一致,为完满地实现本协定而奋斗。本协定于签字后立即生效。

沐兮 发表于 2010-9-5 23:30:52

这个应该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霸王条款

沐兮 发表于 2010-9-5 23:37:59

李宗仁拒绝《国内和平协定》原因探析  
文章作者:  
【原文出处】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199201
【作者】曹裕文

【关键词】李宗仁/国内和平协定/顽固派/自我意识

李宗仁拒绝《国内和平协定》主要有这几个方面的原因:从国际方面来说,美国杜鲁门政府从遏制共产主义运动出发,扶蒋反共。然而,蒋氏政府在与中共的较量中屡遭败绩,违背了美国政府的初衷,他们不得不采取换马政策,扶植李宗仁取而代之。因此,李宗仁把“划江而治”的希望寄托在美援上,妄图借助美援与长江天险,阻止人民解放军过江。从国内方面来说,国民党内的顽固势力控制了军政大权,从而左右了李宗仁的和谈。更何况李宗仁的自我意识,表现出一贯的反共立场和狂妄自大的情绪。以上诸方面因素促使他拒绝《国内和平协定》。

李宗仁一生为人民做过好事,尤其是在北伐战争和抗日战争中立下过显赫战功。晚年又毅然回到了社会主义祖国。对李宗仁这样一位为人民做过好事的人,人民是不会忘记的。在桂林市召开的纪念李宗仁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洪学智高度地评价了他的一生,说“李宗仁先生一生,青春戎马,晚节黄花。”(《桂林日报》1991年8月14日。)这一评价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当然,作为一个国民党高级官员,由于受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李宗仁的身上也有种种不足和缺陷。特别是在他参与执政期间,做了不少违背人民意愿的事情。拒绝在《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即是一例。笔者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就李宗仁拒绝《国内和平协定》的原因谈谈自己的看法。
1949年1月24日,李宗仁一登上代总统的位置就宣布:“为着结束内战,我不得不诚心同共产党人举行和平谈判,以求和解。”(《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29页。)不久,又派出代表到北平与中国共产党进行和平谈判。经过国共双方代表的和谈协商,一致通过了8条24款的《国内和平协定》,双方代表商定4月20日为签字日期。20日深夜,李宗仁在南京发出卯号复电,拒绝签字。这表明李宗仁自食其言,出尔反尔。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其原因是什么?笔者认为构成的因素是复杂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争取时间,划江而治是李宗仁和谈的目的
李宗仁一上台就宣布与中共“和谈”。他为何迫不急待要与中共和谈,是不是像他所说的“为着结束内战”?这从他1949年2月25日从广州回到南京,在此主持召开的国民党高级干部会议所制定的三条谈判基本指导原则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他说:“我们绝对不能让共产党以胜利者自居,强迫我们接受不体面的条件。……我们不能同意建立以共产党为统治党的联合政府。……我们不能全部接受所谓八条。而只同意在两政府共存的条件下讨论八条。”(《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41页。)显然,他的所谓“和谈”,是一种骗局。他之所以要与中共“和谈”,是形势所逼,出于不得已,并不是像他说的“协商问题亦已采纳贵方所提八条为基础。……凡所谓历史错误足以妨碍和平如所谓战犯也者,纵有汤镬之刑,宗仁一身欣然受之而不辞。”(《张治中回忆录》(下),文史资料出版社1985年版,第799页。)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人民解放军马上要过江,迫使他不得不与中共和谈。他的目的是,争取时间编练军队,等到长江涨水,造成军事上的优势,阻止人民解放军过江,实现“划江而治”即“两政府并存”。他企图利用“和谈”与中共周旋,以赢得时间,实现他的战略目标:第一,扩军备战。他提出“和谈时期停止一切军事行动。”(《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33页。)只要解放军停止军事行动,他便腾出手来,用3~6个月时间,编练出150~200万新兵,造成军事上的优势,阻止解放军过江,实现“划江而治”的目标。为此,国民党政府在南京、浙江、江西、湖南、四川、台湾等地设立七个编练司令部,加速训练新兵。他们在国统区内处处征兵抓丁。以广西为例:1948年全省征兵2万名,而1949年征兵达13万人之多;第二,扼守长江,“拒敌渡江”(《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22页。)。为此,他采取三条措施来阻止解放军渡过长江。首先,打出“和谈”旗号,用和谈来争得时间。赢得了时间,就等到长江涨水,这样可以阻止解放军过江。其次,重新调整军事部署。他接受国防部作战厅长蔡文治拟定的守江部署:将国民党“江防军主力应自南京向上下游延伸。因为这一段长江江面较狭,北岸支流甚多,共军所征集预备渡江的民船多藏于这些河湾之内。至于江阴以下之长江江面极阔,江北又无支流,共军不易偷渡,可以不必用重兵防守。”(《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61页。)李宗仁认为这个兵力部署对扼守长江“十分妥洽”。同时他认为三大战役之后,解放军虽然已增至200万人马,但国民党军队经过调整补充,兵力仍有350万人之多,且又得到10个师的美式装备,形成一支与人民解放军对抗的“可战之兵”。再次,加强长江防务。他责成京沪杭警备总司令部及华中军政长官公署严密布防,防范解放军渡江。他还把宝押在空军和海军上,把他们调来守卫长江。认为“有几十艘炮舰在长江上巡逻,看来足够阻止敌方渡江。”(《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34页。)他指令海军舰队加强沿江巡逻,严密监视江面动向。空军分区侦察,注视人民解放军态势。他认为有空军和海军守卫长江天险,“共军亦未必可以飞渡长江”(《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61页。)。而“如果我们能阻止他们过长江,他们就别无他法,只得接受我们的建议”(《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41页。),实现“划江而治”了。
从上所述可见,李宗仁拒绝和平协定是以军事实力为后盾、以长江天险为依托的。只要解放军“飞渡”不了长江,就可以实现南北“两政府共存”的局面。这就是李宗仁拒绝接受《国内和平协定》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用美援与中共分庭抗礼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人民和美帝国主义支持下的国民党反动派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国民党蒋介石的出发点是如何制服以至消灭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革命力量,确保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是,他们已无能力单独依靠自身力量来对抗人民的武装力量,必须寻求国际上的援助,于是极力投靠美国。美国也意识到对华政策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在国共冲突中,只能支持和帮助国民党政府。扶蒋反共是其对华政策的基本原则。
但是,蒋介石政府政治上腐败无能,军事上节节失利,违背了美国政府的初衷。他们不愿意把自己的利益缚在没有胜利希望的蒋介石政府的战车上。于是,逐步扶植李宗仁来代替蒋介石。
美国政府在扶植李宗仁方面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即采取两步走的办法。第一步策划李宗仁竞选副总统。1946年7月11日,美国政府任命司徒雷登为美国驻华大使。他向蒋介石明确表示:国民党本身的改革与调整,是美国采取更积极政策和援助的先决条件(美国国务院:《美中关系白皮书》。)。表明美国政府并不想抛弃蒋介石,只要求他改变当时的困境,稳定政局。然而,蒋介石并没有接受美国政府的忠告,他认为“马歇尔完全持一种反蒋倒蒋的态度”(《张治中回忆录》(下),文史资料出版社1985年版,第775页。)。所以,他对杜鲁门政府持不信任的立场。
马歇尔回美后,美国政府又派魏德迈来华。魏在中国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调查,曾到北平与李宗仁长谈,征询他关于如何挽回目前危局和运用美援的意向。8月21日,他回到南京宣读了他访华的结论。指责国民党政府“贪污无能”,“麻木不仁”,“中国的复兴,惟有待于富于感召力的领袖”(程思远:《政坛回忆》,《学术论坛》1982年第1期,第120页。)。魏氏的声明意味着美国政府要抛弃蒋介石。
接着,司徒雷登大使于同年9月8日,给美国国务院写了一份报告。报告说:“象国民党统治之蒋介石氏,资望已日趋式微,甚至目之为过去的人物者。李宗仁之资望日高”(美国国务院:《美中关系白皮书》。)。表明美国政府的注意力已从蒋介石转向李宗仁。换句话说,他们要抬出李宗仁。
1948年4月29日,国民党政府副总统竞选揭晓,李宗仁以1438票当选,这违背了蒋介石的意愿。他曾劝李氏放弃竞选,“你还是自动放弃的好,你必须放弃”,“以免党内分裂。”(《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884~885页。)但是,李宗仁在美国政府支持下,坚决不收回成命。他说:“半年以前,我已经向总裁请示,如果你不赞成,我当然唯命是听;不料你一直没有什么表示,所以我就积极准备一切。事到如今,我已经欲罢不能了。”(《文史资料选辑》第六十六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60页。)蒋介石吓唬不了李宗仁,只得求助美国,临选前派胡适去游说司徒雷登,要求他支持孙科而不要支持李宗仁,被司徒雷登拒绝了(《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三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67页。)。此后不久,李宗仁在美国政府的策动下,当选为国民政府的副总统。
美国政府的第二步,逼蒋下野,由李继任。美国政府出于遏制共产主义运动的需要,出钱出枪支持蒋介石发动屠杀革命人民的罪恶战争。然而,事态的发展违背了华尔街老板们的初衷,无论投入多少美援,都无法赢得这场战争的胜利。他们感到蒋介石“自私企图,偏狭成见”(美国国务院:《美中关系白皮书》。),成了美国在华利益的主要障碍,“应该削除蒋委员长的权位”(美国国务院:《美中关系白皮书》。)。
1948年5月26日,司徒雷登在给美国国务院的报告中说:“现政府已无力阻止共产主义传播,除非有一受爱戴之领袖,能号召民众,并恢复军队之作战意志,不能希望蒋委员长充当此种领袖。”(美国国务院:《美中关系白皮书》。)
司徒雷登对抛弃蒋介石,可以说是不遗余力的。10月16日,他再次向美国国务院报告,指出蒋介石现在最不受人民爱戴,“仅少数人继续拥护委员长。”(美国国务院:《美中关系白皮书》。)
随着时间的推移,蒋介石在军事上败得更惨。1948年10月23日,司徒雷登向美国政府提出:“是否建议委员长退休,让位与李宗仁”(美国国务院:《美中关系白皮书》。)。这说明,美国政府决心放弃蒋介石。然而,蒋介石仍不愿放弃权力,美国政府对此焦虑不安,指使司徒雷登迫其下野。为了达到此种目的,1949年1月17日,司徒雷登秘密来到李宗仁官邸傅厚岗。他一见到李宗仁便说:“蒋介石先生也太不识时务了,做为一个绅士,我简直为他这种厚颜无耻的行为感到羞惭。《文告》已发了半个多月,可他还是赖在总统的位置上,不肯滚蛋。可见他这个无赖,是一句真话也没有的。言而无信,出尔反尔。”接着又说:“现在,要行动。假如在一周之内,蒋介石还不肯下台,那么,你就马上去武汉,在那里发表主张和平的声明,我们美国政府立即表示支持”(美国国务院:《美中关系白皮书》。)。蒋介石终于在美国政府的逼迫下,于1949年1月21日宣布“引退”。24日,李宗仁宣誓就任代行总统职权。
如上所述,可见李宗仁是由美国政府扶植上台的。因此,他深信美国政府会更多地援助他与中共分庭抗礼。这是李宗仁拒绝《国内和平协定》一个重要原因。事实也是如此。李宗仁上台后,针对当时紧迫的形势,采取一手抓“和谈”,一手抓美援的方针。他宣布寻求“美援实刻不容缓”(《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80页。),“我必得寻求美援”(《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29页。),“斯时唯一的希望,只有美援一途。”(《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80页。)
为了取得美援,李宗仁亲自找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讨论美援问题。他说:“我正式请求他敦促美国政府借给中国十亿美元,或者至少五亿”(《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46页。)。可见,李宗仁拒绝《国内和平协定》是以美援作为前提的。
三、屈服于顽固势力的压力
李宗仁拒绝《国内和平协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屈服于顽固势力的压力。从国际方面来说,他必须维护美国在华利益,换句话说,他必须坚持反共立场,遏制共产主义。
从国内方面来说,国民党内有主和派与顽固派,但实权控制在顽固派手中。李宗仁自食其言,有他的苦衷。蒋桂之间,矛盾甚深。在和谈上,他们的认识既相同又不完全相同。从相同方面看,李、蒋都希望划江而治。李宗仁曾说过,只要东南半壁得以保全,我们就有办法。在这一点上,他们的愿望是相同的。但从和谈的动机、目的方面看,李、蒋是不同的。蒋介石希望划江而治,积蓄力量,向中共反扑过去;而李宗仁则希望在划江而治之后,联美、联苏、联共以压蒋取而代之。李、蒋和谈的动机、目的,就决定了李宗仁的和谈是不会成功的,一定会流产的,事态的发展果真如此。
在和谈问题上,蒋桂斗争十分激烈。蒋介石曾派人暗杀李宗仁,后因形势对蒋介石不利,才停止暗杀活动。白崇禧曾以湖北省参议会的名义发出“亥敬电”要蒋介石下台,蒋介石得知后拍桌大骂:“共产党只要我的命,桂系既要我的命又要我的钱。”(《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二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5页。)
1949年1月19日下午,蒋介石愤恨地对张治中、吴忠信等人说:“我现在不是被共产党打倒的,是被国民党打倒的!我再不愿意进中央党部的大门了!”(《张治中回忆录》(下),文史资料出版社1985年版,第782页。)言外之意,他是被桂系赶下台的。反映了蒋桂矛盾已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蒋介石决定“下野”。下野前,他作了重要的人事安排。任命陈诚为台湾省主席(以后又兼台湾警备司令),蒋经国为台湾省党部主任委员;决定以吴忠信接替吴鼎昌为总统府秘书长;宣布把京沪杭警备总司令部扩大为京沪杭警备总司令部,任命汤恩伯为总司令,统一指挥苏、浙、皖及赣东地区的军事。接着又任命朱绍良为福州绥靖公署主任、张群为重庆绥靖公署主任、余汉谋为广州绥靖公署主任,牢牢地控制国民党的军事大权。
蒋介石一切安排妥当之后,1949年1月21日宣布“引退”,让李宗仁站到前台与中共周旋。然而,李宗仁一上台,要兵无兵,要权无权,要钱无钱,类似一个傀儡。这里仅举几例:
(一)1月22日,他指令行政院速办下列事情:1.把各地“剿匪”总部改为军政长官公署;2.取消全国戒严令;3.裁撤戡乱建国总队;4.释放政治犯;5.启封一切在戡乱期间因抵触戡乱而被封闭的报馆杂志;6.撤销特种刑事法庭,废止刑事条例;7.通令停止特务活动,对人民非依法不得逮捕。上述措施对促进国共和谈起了积极作用,但蒋介石不容许他这样做。2月11日,蒋介石的心腹、京沪杭警备总司令部司令长官汤恩伯,针对李宗仁1月22日的命令发表谈话,宣布南京上海等地继续戒严,对为首的“暴徒”就地枪决,停办的报纸杂志不得复刊。接着下令把南京在押政治犯全部押往上海,由他直接处理。李宗仁电令陈诚释放张学良,陈拒绝执行。表明李宗仁的指令是无人照办的。
(二)蒋介石下野前后,密令将国库全部银元、黄金、美元运往台湾。李宗仁上台后,手上无分文,他命令行政院财政部将运台的银元美钞,提出部分回来备用。但台湾当局根本不理睬,李宗仁无法解脱经济上的困难。
(三)调不动军队。4月21日,李宗仁召集何应钦、白崇禧、顾祝同等人会商今后战略。会上决定将汤恩伯主力部队移至浙赣线与南寻线,与华中40万部队形成犄角,以固守湘赣,防止解放军占领西南。然而,汤恩伯公然抗命,拒不执行,李宗仁无法指挥军队。
桂系内部也有两派。黄绍?、李任仁等人力主和谈,结束内战。白崇禧、黄旭初等桂系顽固分子,坚决反对签订《国内和平协定》。1949年1月21日晚上,白崇禧约李品仙、夏威、李任仁等人密谈。当讨论毛泽东提出的八项条件的第一条时,白崇禧认为这条不能接受,他说:“惩办战犯等于把我们一网打尽,这怎么受得了。”当时,有人不同意他的观点,认为只要促成和谈,实现和平、民主、统一,就可以从战犯变为功臣。白说:“这是我们自己这样讲的,哪个能保证。”(《文史资料选辑》第六十七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8页。)
4月5日,刘仲容作为桂系代表,从北平飞回南京。4月6日,白崇禧问刘仲容:“中共对渡江有什么决策?”刘说:“中共方面态度坚决,认为政治要过江,军事也要过江。”白接过话说:“他们一定要过江,那仗就非打下去不可,还要谈什么?”(程思远:《政坛回忆》,《学术论坛》1982年第1期,第126页。)
黄启汉从北平回到南京,向李宗仁转达4月3日晚上周恩来同他谈话内容。4月9日,李宗仁召集白崇禧、夏威、李品仙等人开秘密会议。会上,白崇禧反对调桂系部队到南京。次日,李宗仁对黄启汉说:“调来干吗?调来守住南京,还不是瓮中之鳖!”又说:“就说要调来吧,我也不能作主。”(《文史资料选辑》第六十七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35页。)反映了李宗仁处境艰难。
4月16日,黄绍?带着和平协定条款从北平飞回南京。4月18日,李宗仁召开桂系主要人物会议,听取黄绍?关于和谈情况汇报。会上,白崇禧坚决反对签字。他说:“我们决不能在这个断送国民党江山的条款上签字。”“我们不签字,在将来的历史上就不负这个责任。”(《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二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12页。)
如上所述,李宗仁在和谈问题上,受到了各方面的影响,特别受到蒋介石、白崇禧等顽固势力的制约。他们坚决与人民为敌,反对在和平协定上签字。李宗仁跳不过他们设置的重重障碍,屈服于他们的压力,必然拒绝《国内和平协定》。
四、李宗仁的自我意识
李宗仁拒绝《国内和平协定》,一个极重要的因素,就是李宗仁的自我意识,使他坚持反共立场。李宗仁的这种自我意识,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一)一贯的反共意识
李宗仁从其出身来说,虽不是大地主大资本家,但长期的政治生涯使他转化为大地主大资本家的忠实代表并顽固地坚持反共意识。大革命时期,他认为革命运动“过火”(《李宗仁回忆录》(上),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40页。),“共产党为腹心大患”(《李宗仁回忆录》(上),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55页。)。接着,他要蒋介石“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清党,把越轨的左倾幼稚分子镇压下去。”“等军事部署就绪,共产党只是釜底游魂而已。”(《李宗仁回忆录》(上),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59页。)蒋介石接受了李宗仁的进言,1927年4月初在上海召开反共会议,部署清党反共。会后,李宗仁等指使留在广西的黄旭初实行清党,大批革命群众和共产党人被捕被杀。
百色、龙州起义后,李宗仁等指派桂系军队镇压了东兰、凤山等地的革命运动。1933年,他伙同白崇禧派桂军去江西,参加围剿中央红军。尔后,红军长征过广西时,他们又侧击尾追红军,使红军遭受惨重损失。抗日战争胜利后,他成了蒋介石反共的主要帮手之一。
尽管李宗仁做了许多反人民的事情,我党捐弃前嫌,宽容通融,争取他倒向人民,走革命的道路。1949年4月2日晚,毛泽东接见桂系代表刘仲容,同他讲了三点意见并要刘转告李宗仁。毛泽东说,关于李宗仁的政治地位问题,可以暂时不动,还当他的总统;关于桂系部队问题,只要他们不出击,我们也不动它,等将来再商量;关于国家统一问题,国共双方正式商谈时,如果李宗仁出席,那么我们对等,我也出席,待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广西文史资料》第11期,第117页。)。毛泽东同刘仲容谈话后,4月3日,周恩来在六国饭店接见了桂系另一代表黄启汉。周恩来对黄启汉说,中国人民解放军完全有足够的力量在全国范围扫除和平的一切障碍。李、白不应该再对帝国主义存在幻想,不应该再对蒋介石留恋或恐惧,坚决向人民靠拢,只有这样才是他们的唯一光明大道。接着,周恩来又说,希望李宗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离开南京,能够争取更多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同留在南京更好。考虑到李宗仁的安全,可以调桂系一个师的部队进驻南京保护(《文史资料选辑》第六十七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26~27页。)。毛泽东、周恩来语重心长,为李宗仁指出一条光明大道。然而,他拒绝了人民的忠告,继续沿着“划江而治”的道路走下去。
黄绍?带着和平协定条款回到南京,在汇报会上,白崇禧反对签字。李宗仁沉默不语,最后,他表示向溪口请示决定。4月22日,他带着同解放军作战计划到杭州,请示蒋介石怎么办?蒋回答说:“你继续领导下去,我支持你到底,不必灰心!”李当即表示:“你如果要我继续领导下去,我是可以万死不辞的。”(《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66页。)当天傍晚,他从杭州飞回南京,接到和谈代表章士钊、邵力子等人联衔来电,劝其在解放军入城时不必离京,如嫌南京不安全,不妨直飞北平,中共会以上宾之礼,谒诚欢迎。李宗仁申斥他们“临危变节”,遂将电文甩在地上。23日清晨,他飞往桂林。5月15日,张治中等5位代表联衔从北平发电到桂林,再次劝李宗仁继续主持和谈,“盖长江之局面虽变,西南之版图犹存,盼公在桂林开府,屹立不动,继续以和平大义相号召。”(《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二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89页。)然而,李宗仁不予理睬。
李宗仁回到桂林之后,当地的爱国民主人士劝其改变立场,“为什么不能放下屠刀,却要把这害国害民的内战坚持到底呢?”蒋介石在大陆上垮台,尚有台湾可以负隅,“你如在大陆上失败,则一条退路都没有,又何苦坚持到底呢?”(《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71~972页。)广西的一些军政人员也向他提出四点建议,指出国民党政权已至末日,“目前应不惜一切,委曲求全,与中共妥协。”(《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71页。)
然而,李宗仁拒绝和谈代表、桂林民主人士及广西军政人员的忠告,坚持反共立场,声称“负责牺牲到底”(《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二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107页。)。他回桂林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与蒋介石讨价还价,待蒋介石满足了他的权欲之后,他便由吴铁城等人“促驾”飞往广州,继续进行反共活动。
(二)严重的封建王权思想
李宗仁的政治生涯主要是在军队渡过的。他是从旧桂系军队分化出来的低下级军官,旧军队“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的封建毒素对他的影响极深。1920年,李宗仁败退驻玉林,接受陈炯明的收编。他向陈炯明提出的收编条件是保留“一独立单位”,“不愿直属于任何一省”(《李宗仁回忆录》(上),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51页。),实质上是在搞封建割据的独立王国,他就是这个独立王国的首脑。
陈炯明撤离广西之后,李部开拔玉林五属,将部队改为“广西自治军第二路”,自任总司令,他成了玉林七县的唯一军政长官,“军政大权的决策,均操之于我一人”(《李宗仁回忆录》(上),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79页。)。换句话说,他就是当时玉林五属的“皇帝”。然而,他并不以此为满足,决心“戡平八桂,问鼎中原”(《李宗仁回忆录》(上),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78页。),要成为中国的皇帝。
1949年,蒋介石玩弄“和平”花招,导演“引退”丑剧。李宗仁认为蒋介石既然要“引退”,自己便是当然的“继任”总统了。因此,他在蒋介石下野的文告中,作了两处重要的修改:一处在文告中没有“引退”、“辞职”的字样,他便在“元月21日起”一句之前,加上“决身先引退”5个字;一处将“代行”改为“于本月二十一日起由李副总统继任执行总统职权。”(《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23页。)经他这么一改,去掉一个关键的“代”字,他便成了堂堂的正式总统了。如果按照中国旧时的称呼,他就是中国的皇帝,这正是李宗仁梦寐以求的宿愿。他曾说:“我并不想拥有这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虚名”(程思远:《政坛回忆》,《学术论坛》1982年第1期,第119页。)。如果把副总统当作“虚名”,那么“继任”总统便是实名了。说穿了,李宗仁竞选副总统只是他爬上总统的阶梯,他要当总统,当中国现代的皇帝。因此,如果接受了和平协定,那么李宗仁便当不了中国第一人了,充其量当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副主席,这不符合他的心愿。1949年4月5日下午,朱蕴山、刘仲容从北平飞回南京,他们带回李济深一个极为重要的口信,只要李宗仁把总统印带在身边,无论在哪里签署和谈协议都可以,将来他可以凭此做中央人民政府的副主席。李宗仁听了,沉默不语,不作表示。表明李宗仁瞄准方向是总统,当中国的皇帝。因此,拒绝《国内和平协定》,正与他的王权思想相吻合。
(三)迷恋封建气节和狂妄自大
李宗仁是从一般低级军官逐步升迁为国民党政府的代总统的。他在仕途中对“杀伐频仍,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的理解已到了“绝顶”的地步了。只能成王,不能败为“寇”,成了他坚守的信条。在同大小军阀的格斗中,他认为自己是胜利者,如今同中共谈判,签订《国内和平协定》就意味着失败,“你们谈下来的条款,简直等于投降”(《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二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106页。)。堂堂的“继任”总统往哪里摆?他不愿落得一个为“寇”的下场。他曾说:“低头腆颜向共军投降吗?此事断非我李某人能做得出来的。”(《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873页。)他认为“中国人除少数贪生怕死的懦夫,或全无主张的投机分子也会‘阵前起义’,叛变投敌之外,正直有为之士,多半主张‘不成功即成仁’,绝不腆颜事敌。我国的传统道德是讴歌‘断头将军’,而鄙视‘降将军’。”(《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72页。)正因为他持这个观点,所以他谴责和谈代表起义革命是“临危变节”,与中共签订《国内和平协定》是“强迫我们接受不体面的条件”,发誓与解放军周旋到底,决不“弃职潜逃”(《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873页。)
其实,所谓“成仁”、“断头将军”,是有民族性与阶级性的。如果为革命阶级去“成仁”、为被压迫民族的解放去当“断头将军”,人民永远为他讴歌;如果为剥削阶级去压迫人民而“成仁”、为民族压迫去当“断头将军”,只能落得个失败的下场。李宗仁对此不作也不可能作历史的客观的具体的阶级分析,必然沿着封建气节观的轨道滑下去,理所当然地拒绝《国内和平协定》。
再就是李宗仁的狂妄自大,他曾说:“三数年前,我李某、黄某、白某,位均不过中下级军官,名不见经传,且都是三十岁左右的青年。而我们的对手,如陆荣廷、沈鸿英、谭浩明、唐继尧等,都是轰轰烈烈中外闻名的老前辈,得势享名几十余年,然不出三年,竟被我们一一剪除。”(《李宗仁回忆录》(上),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77页。)他认为蒋介石手中握有几百万兵权,李某几万人,联合陈济棠发动“六一”事变,蒋介石也无可奈何,只得罢战言和。他联想到如今同中共谈判,共产党虽兵力增至200万人,然而国民党军队亦即调整补充,兵力仍号称350万之众,且整个中南、西南及大部分华东、西北的广大地区,仍控制在国民党手中。由于他狂妄自大,使他错误地分析了政治形势,错误地估计敌我力量,导致他拒绝《国内和平协定》。
总之,李宗仁拒绝《国内和平协定》,是主客观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然而,起关键的因素乃是李宗仁的自我意识。他溺于一派一系的私利和迷恋权位,强烈的反共意识,到了关键时刻,不能作出勇敢果断的行动,导致他拒绝和平协定。
李宗仁晚年曾对一位外国记者说:“(我)是一个失败者。……我由于自己的失败而感到高兴,因为从我的错误中一个新中国正在诞生。”(《李宗仁归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前言第7页。)这种勇于自我反省的精神是难能可贵的。而表现在其中的爱国思想则更值得肯定。李宗仁失败后,去了美国治病。他虽然身居异国他乡,却心系祖国,想着祖国的统一,最后毅然地回到了祖国的怀抱。在回国后的一次茶话会上,他说了这样一段话:“天下大势已定了,我们国民党人和海外爱国人士应该着‘服输’的精神,让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领导建国,国家建设好了,我们大家都有份。我后来觉得与其坐而言何如起而行,所以决定身先回国,深望此一行动能引起台湾军政人员和海外爱国人士同声响应,相率来归,促成国家的最后统一。耿耿此心,想为海内外所共谅。”(《李宗仁归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前言第140页。)他的言行证明了他不愧为一个真诚的爱国主义者。
本文于1991年4月15日收到。
责任编辑:宾长初

沐兮 发表于 2010-9-5 23:38:29

李宗仁拒绝《国内和平协定》原因探析  
文章作者:  
【原文出处】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199201
【作者】曹裕文

【关键词】李宗仁/国内和平协定/顽固派/自我意识

李宗仁拒绝《国内和平协定》主要有这几个方面的原因:从国际方面来说,美国杜鲁门政府从遏制共产主义运动出发,扶蒋反共。然而,蒋氏政府在与中共的较量中屡遭败绩,违背了美国政府的初衷,他们不得不采取换马政策,扶植李宗仁取而代之。因此,李宗仁把“划江而治”的希望寄托在美援上,妄图借助美援与长江天险,阻止人民解放军过江。从国内方面来说,国民党内的顽固势力控制了军政大权,从而左右了李宗仁的和谈。更何况李宗仁的自我意识,表现出一贯的反共立场和狂妄自大的情绪。以上诸方面因素促使他拒绝《国内和平协定》。

李宗仁一生为人民做过好事,尤其是在北伐战争和抗日战争中立下过显赫战功。晚年又毅然回到了社会主义祖国。对李宗仁这样一位为人民做过好事的人,人民是不会忘记的。在桂林市召开的纪念李宗仁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洪学智高度地评价了他的一生,说“李宗仁先生一生,青春戎马,晚节黄花。”(《桂林日报》1991年8月14日。)这一评价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当然,作为一个国民党高级官员,由于受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李宗仁的身上也有种种不足和缺陷。特别是在他参与执政期间,做了不少违背人民意愿的事情。拒绝在《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即是一例。笔者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就李宗仁拒绝《国内和平协定》的原因谈谈自己的看法。
1949年1月24日,李宗仁一登上代总统的位置就宣布:“为着结束内战,我不得不诚心同共产党人举行和平谈判,以求和解。”(《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29页。)不久,又派出代表到北平与中国共产党进行和平谈判。经过国共双方代表的和谈协商,一致通过了8条24款的《国内和平协定》,双方代表商定4月20日为签字日期。20日深夜,李宗仁在南京发出卯号复电,拒绝签字。这表明李宗仁自食其言,出尔反尔。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其原因是什么?笔者认为构成的因素是复杂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争取时间,划江而治是李宗仁和谈的目的
李宗仁一上台就宣布与中共“和谈”。他为何迫不急待要与中共和谈,是不是像他所说的“为着结束内战”?这从他1949年2月25日从广州回到南京,在此主持召开的国民党高级干部会议所制定的三条谈判基本指导原则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他说:“我们绝对不能让共产党以胜利者自居,强迫我们接受不体面的条件。……我们不能同意建立以共产党为统治党的联合政府。……我们不能全部接受所谓八条。而只同意在两政府共存的条件下讨论八条。”(《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41页。)显然,他的所谓“和谈”,是一种骗局。他之所以要与中共“和谈”,是形势所逼,出于不得已,并不是像他说的“协商问题亦已采纳贵方所提八条为基础。……凡所谓历史错误足以妨碍和平如所谓战犯也者,纵有汤镬之刑,宗仁一身欣然受之而不辞。”(《张治中回忆录》(下),文史资料出版社1985年版,第799页。)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人民解放军马上要过江,迫使他不得不与中共和谈。他的目的是,争取时间编练军队,等到长江涨水,造成军事上的优势,阻止人民解放军过江,实现“划江而治”即“两政府并存”。他企图利用“和谈”与中共周旋,以赢得时间,实现他的战略目标:第一,扩军备战。他提出“和谈时期停止一切军事行动。”(《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33页。)只要解放军停止军事行动,他便腾出手来,用3~6个月时间,编练出150~200万新兵,造成军事上的优势,阻止解放军过江,实现“划江而治”的目标。为此,国民党政府在南京、浙江、江西、湖南、四川、台湾等地设立七个编练司令部,加速训练新兵。他们在国统区内处处征兵抓丁。以广西为例:1948年全省征兵2万名,而1949年征兵达13万人之多;第二,扼守长江,“拒敌渡江”(《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22页。)。为此,他采取三条措施来阻止解放军渡过长江。首先,打出“和谈”旗号,用和谈来争得时间。赢得了时间,就等到长江涨水,这样可以阻止解放军过江。其次,重新调整军事部署。他接受国防部作战厅长蔡文治拟定的守江部署:将国民党“江防军主力应自南京向上下游延伸。因为这一段长江江面较狭,北岸支流甚多,共军所征集预备渡江的民船多藏于这些河湾之内。至于江阴以下之长江江面极阔,江北又无支流,共军不易偷渡,可以不必用重兵防守。”(《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61页。)李宗仁认为这个兵力部署对扼守长江“十分妥洽”。同时他认为三大战役之后,解放军虽然已增至200万人马,但国民党军队经过调整补充,兵力仍有350万人之多,且又得到10个师的美式装备,形成一支与人民解放军对抗的“可战之兵”。再次,加强长江防务。他责成京沪杭警备总司令部及华中军政长官公署严密布防,防范解放军渡江。他还把宝押在空军和海军上,把他们调来守卫长江。认为“有几十艘炮舰在长江上巡逻,看来足够阻止敌方渡江。”(《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34页。)他指令海军舰队加强沿江巡逻,严密监视江面动向。空军分区侦察,注视人民解放军态势。他认为有空军和海军守卫长江天险,“共军亦未必可以飞渡长江”(《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61页。)。而“如果我们能阻止他们过长江,他们就别无他法,只得接受我们的建议”(《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41页。),实现“划江而治”了。
从上所述可见,李宗仁拒绝和平协定是以军事实力为后盾、以长江天险为依托的。只要解放军“飞渡”不了长江,就可以实现南北“两政府共存”的局面。这就是李宗仁拒绝接受《国内和平协定》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用美援与中共分庭抗礼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人民和美帝国主义支持下的国民党反动派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国民党蒋介石的出发点是如何制服以至消灭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革命力量,确保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是,他们已无能力单独依靠自身力量来对抗人民的武装力量,必须寻求国际上的援助,于是极力投靠美国。美国也意识到对华政策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在国共冲突中,只能支持和帮助国民党政府。扶蒋反共是其对华政策的基本原则。
但是,蒋介石政府政治上腐败无能,军事上节节失利,违背了美国政府的初衷。他们不愿意把自己的利益缚在没有胜利希望的蒋介石政府的战车上。于是,逐步扶植李宗仁来代替蒋介石。
美国政府在扶植李宗仁方面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即采取两步走的办法。第一步策划李宗仁竞选副总统。1946年7月11日,美国政府任命司徒雷登为美国驻华大使。他向蒋介石明确表示:国民党本身的改革与调整,是美国采取更积极政策和援助的先决条件(美国国务院:《美中关系白皮书》。)。表明美国

沐兮 发表于 2010-9-5 23:41:03

划江而治的话,p兄和大猫两个人的立场就会换过来了你们两个不会合起来骂我吧。

GoldP 发表于 2010-9-6 08:21:49

这个应该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霸王条款
沐兮 发表于 2010-9-5 23:30 http://www.zmw.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唉唉,我又“研究”了一下国共历史。当年共产党身强力壮啊,欺国民党太甚。手上有那么一把锋利的菜刀,能轻易交出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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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介绍说了,抗战初期的八路军是三个师约4万人,到了百团大战,仅三年的时间就发展到了50万人,日本投降时已达到170多万人。

GoldP 发表于 2010-9-6 13:48:16

战争时期交战双方扩充兵员有什么不对?弱智!
爬山的大山猫 发表于 2010-9-6 12:42 http://www.zmw.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扩充兵员不错,问题是:首先,你的计划没有报政府批准,甚至是在隐瞒政府;第二,你扩充了几十倍,你的战果在哪里?除了平型关和百团大战之外,难道那么多的军队就搞了几下地道战和地雷战吗?

沐兮 发表于 2010-9-6 17:46:50

回复 21# GoldP


    那会儿的国民政府搞不定全国军阀啊,牟宗三对国民党不争气的痛心疾首和对共产党土匪行径的深恶痛绝,是那个时代知识分子非常有代表性的看法吧。我个人脚得,国共之争依然是军阀混战的延续。李宗仁的生平,从旧桂系到新桂系,到副总统到代总统,整过共产党,出国了,又回来。蒋介石也上台下野波澜起伏。张作霖啊冯玉祥阎锡山啊,都很哪个啥,紧紧握着十分锋利的菜刀。各大军区司令员不好当啊。他们都喜欢拜把子结兄弟,我个人脚得,他们更像是妯娌关系,一会儿这个和那个好,一会儿那个和这个好,相互放暗箭打冷枪,搞死一个算一个。当然,他们每一个都应该尊重,他们都在开拓中国未来的道路。

我感觉孙中山是一个非常孤独的人。

沐兮 发表于 2010-9-6 17:53:34

当年孙中山看到香港被英国治理得井井有条,十分向往,也希望建设这样一个井井有条的中国。其实那会儿的香港在上海人眼里还是“乡下”,不过他已经从中看到了“秩序”。但是军阀是很可恶的。一战以后,中国是有一个经济发展的时期的。不是随之二战又来了吗?军阀到底怎么回事啊?

GoldP 发表于 2010-9-7 07:28:46

回复 24# 爬山的大山猫


    你个反骨仔,完全继承了你的主子的基因--你那些军队可都是中华民国的军队,一部分被编为第八路军,另一部分是新四军,帽徽也都是青天白日军徽,戴高乐则是不承认法国投降政府,你可是被编入国军滴,这是一回事吗?

轻风起舞 发表于 2010-9-8 13:17:44

战争时期交战双方扩充兵员有什么不对?弱智!
爬山的大山猫 发表于 2010-9-6 12:42 http://www.zmwbb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只瞎猫别老动不动说别人弱智,你认为你智商很高?我看智商最低脑残的也就是你了。

GoldP 发表于 2010-9-8 13:35:10

请大猫文明发帖!

轻风起舞 发表于 2010-9-8 13:47:36

你少来打击报复,整个一个小气的女人。老子不愿意再骂你,别来挑逗俺,老子的便宜不是那么好占的。
爬山的大山猫 发表于 2010-9-8 13:27 http://www.zmwbb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可没打击报复,你说的不在理,我自然有反驳权。你最小气,动不动就气不过骂人在先。

GoldP 发表于 2010-9-8 14:18:27

回复 32# 爬山的大山猫


    连文明都不懂还在这说个啥劲儿?

GoldP 发表于 2010-9-8 14:23:19

回复 36# 爬山的大山猫


    刚才还表扬你长了象牙,咋在这里老是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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